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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22〕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23年第八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七天(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如对以下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59885167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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