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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1/2023-137324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93号)、《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浙移领办〔2015〕1号)的文件精神。现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毕,拨付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0万元(详见附件),资金从“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中列支(浙财社〔2022〕93),款列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备注2082202支出科目中可用于监测评估工作支出金额),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支出”科目。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2023年平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监测评估完成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印发

224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