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和“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县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平阳县委 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平委发[202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和“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特此通知
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平人口领办〔2023〕4号关于启用“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和“平阳县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