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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溪镇、青街乡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2〕67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28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2年平阳县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450万元用款指标划转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资金在《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28号)列支,列上年结转市补助“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请你们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公示公开,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平阳县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8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印发
附件 平阳县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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