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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8/2023-1377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发改价〔2023〕11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CPYD06-2023-000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37号)要求,补充说明《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意见》(平发改价〔2022〕12号),特制定《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印发

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平阳县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意见》(平发改价〔2022〕12号)及平阳实际,特制定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定义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平阳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公共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满足出让地块的条件。电力接入工程费用是指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受电点)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不同类型项目电力接入工程范围详细参考《平阳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意见》(平发改价〔2022〕12号)。

二、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储备土地项目电力接入工程由属地政府或其授权做地主体(以下统称做地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储备项目前期,将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储备项目投资估算和做地成本。相关部门要将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出资、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并完善具体流程。

(一)土地储备。储备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做地主体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供电企业结合项目落地区块电力接入现状,统筹考虑区域电网规划建设,根据做地主体提供的储备土地供电容量标准,出具接入系统初步方案和《电力接入工程前置条件书》(格式见附件1)。

(二)项目启动。供地后,做地主体向供电企业提出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建设申请,供电企业根据《电力接入工程前置条件书》出具正式供电方案。做地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和概(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或指定代建单位进行工程实施。

(三)工程实施。做地主体对工程概(预)算进行评审或审核后与工程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实施单位按规范开展电力接入工程建设。

(四)项目结算。电力接入工程竣工,经做地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量实际及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结算。

(五)其他。为保障工程实施质量和后续工作有效衔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应通知供电企业共同参与工程的可研评审、设计审查以及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

土地储备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流程图详见附件2。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12月6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  1月6日,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

电力接入工程前置条件书

地块名称


坐落


地块面积(公顷)


供电容量标准(kVA)


电力接入工程建设内容


供电部门意见


“做地”单位意见


附件2:

土地储备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建设流程图


供电公司

工程实施单位

做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