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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8/2023-13795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平阳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

2023年以来,县发改局坚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不断推动办公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目录情况。2023年1月至11月,县发改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49/index.html)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7条;其中审批信息235条、通知公告47条、建议提案21条。做好政务服务网和网站集约化管理建设情况的同时,加强部门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公众建议的征集、处理、反馈机制,2023年以来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调查等活动12次,其中向公众征求规范性文件意见2次。

(二)全面规范性文件发布。县发改局今年在政务公开网上共发布规范性文件2个,均由局本级发布。我局严格按照县制定政策解读多样性范本模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材料编制。自2019年至今,我局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做到动画、图文、访谈、文字等多样性解读。

(三)规范网站内容发布管理。明确县发改局政务公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监督和指导文件信息上传,实时与县政务公开科进行沟通,按照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专人负责。发改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按照平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进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工作,力争做到依申请公开办理速度快、效率高,完成好。

(二)规范流程。发改局根据《温州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办理流程》《平阳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书参考模板》等文件要求,对依申请件的受理、审查、补正、调查、会商、答复等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依申请办理情况。2023年1月至11月,县发改局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7件,已办结16件(另一件截止时间未达);被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平台制度建设情况

全面拓宽主动公开途径。在“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网站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表月度发布,截至目前,已公开9份报表,包括2023年3月-2023年11月重点建设形象进度表。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公开,纳入公开范围的项目为:1.鳌江干流治理水头段防洪工程;2.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3.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4.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5.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6.蒲山至满田农村道路提升工程;7.机关幼儿园异地迁扩建;8.昆阳镇人民路塘河拼宽工程;9.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10.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我局按照“重点建设项目八大类信息公开”的要求,收集相关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表格的内容逐一对比每一项,落实好包括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施工进展信息和竣工有关信息等方面的规范化公开工作,共计公开信息273项,目前已全部归档。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缺乏多样化的传播方式。要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运用多媒体和互联网多样化的传播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传播效果,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关注。

(二)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偶尔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加强对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五、2024年工作思路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内外网信息和处理速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抓好重点亮点和热点信息的报道;硬化信息工作制度,包括信息采集、编制、报送,确保信息完整、合法、准确。

(二)深化政策公开和解读。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强政策解读实际效果,有力保障重大政策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公开。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广泛听取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要将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后,要依法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流程,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回复、依法公开具体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