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平阳县非遗基地、非遗工坊的通知
为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面和保护成果的受益面,推进平阳县县级非遗基地、非遗工坊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各地申报和评估组实地评估、审核台账、筛选、公示等程序,现公布2023年度平阳县非遗基地、非遗工坊名单。
请各基地、工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促进非遗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 平阳县第六批非遗传承基地名单.docx
附件2.平阳县第六批非遗体验基地名单.docx
附件3.平阳县第五批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名单.docx
附件4.平阳县第三批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名单.docx
附件5.平阳县第三批非遗传统节日保护基地名单.docx
附件6.平阳县第三批非遗宣传展示基地名单.docx
附件7.平阳县第三批非遗工坊名单.docx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