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陆上清洁能源项目“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3〕113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陆上清洁能源项目“十四五”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陆上清洁能源项目“十四五”专项规划.doc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