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贞贞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同相关部门进行了会商。大家一致认为,这些建议针对性强,很有现实意义。 一、关于“整顿规范全县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 国家
政策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强力领导下,我县成立了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双减”工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搭建平阳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一轴三线”。一是专班为轴,统筹谋划,定期召开专班会议,组建工作群,及时解决突发性、复杂性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问题。二是部门督查明红线,明确收费、教材、师资、安全、广告等红线,每周至少对本部门主管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三是属地管理铸防线,建立风险防范处置专班,筑牢“爆雷”“冒烟”防线。四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守底线。由教育、行政执法、文广旅体、市监、科技等部门按辖区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打通问题线索移送通道,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了执法力量,增强了执法效果,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今年部门联合检查出动229人次,排查机构274家,查处违规培训7家,责令当场整改2家,限期整改5家,强化了执法力量,增强了执法效果,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构建了校外培训环境良好生态。 二、关于“对培训机构进行动态评估,随机跟踪督查”的建议 我县按照国家
政策要求,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分类治理和实行动态管理。教育、科技和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按照准入指引的要求,持续做好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根据省部相关精神,非学科类机构通过2-3年的过渡期,将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机构的所有信息包括办学情况、课程出售、收费监管等,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目前我县已经对所有机构进行了数据稽核,稽核率100%,排名全市第一;纳入全国平台的有49家。此外,我县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黑白名单”制,2022年12月,我县公布了“双减”政策后的第一批白名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予以公布。今后,我县将按省市相关要求,从证照齐全、安全合规、收费规范、平台纳管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强化动态管理,适时公布“黑白名单”。 三、关于“家校加强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建议。 强化家校沟通是教育形成合力的重要一环,我县一直以来非常重视该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平阳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双减”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二是系统推进,夯实家庭教育基础。积极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力的育人网络。全县中小学共建成家长学校110所,创成市级数字化家长学校41所,建立社区家长学校402所,组建县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通过家教学堂、亲子课程等途径,构建多维家庭教育体系。三是形式丰富,拓宽家庭教育覆盖面。不断丰富家校共育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家长进校园”“家长授课日”“家长义工”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县各中小学组织家长会、家长进校园活动300多场,家庭教育讲师团、温州市家庭教育“新雨”讲师团、关工委讲师团,开展家庭教育宣教活动,受益人数达3000多人。四是整合资源,丰富家庭教育内涵。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阵地作用,依托“亲青帮”平台,实施青少年成长护航行动,用活“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健康、安全、劳动、文明教育等系列讲座。 四、关于“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的建议 “双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提质没有终点,学校发挥好育人主阵地作用是关键点。多年来我县一直贯彻落实校内减负提质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要求,指导学校制定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以班级为单位控制作业总量。同时,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内容,引导教师提高作业设计效率,更好地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二是向课堂要成绩、向常规要质量。在全市率先制定全县中小学生学习常规、不断优化教师教学常规,切实提升教学效果;在全市率先设立全县“固定教研日”和团队赛研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三是发挥绩效导向作用,明确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优秀,是工作调动、评优评先等的前置条件,是职称评审等的优先资格,树立了“教育教学质量优先”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教师专心教书、潜心育人。四是创新开展“一巡两查”,巡课堂、查常规、查纪律,要求教师向课堂要质量,通过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新的成效。 在贯彻“双减”政策工作中,除您提的建议外,我们还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长效机制,此外还做好了全面优化学校课后托管等工作,有效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最后,感谢您对平阳教育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周良川;联系电话:63886335,13606772568。 平阳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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