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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7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巡察整改中,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3人。建章立制4项,其中制定制度3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考虑到部分涉改部门拟划转人员年龄偏大等因素,为有利于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发展,已积极协调编办和组织部将3名转隶的参公空编制列入2023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时为执法局补充新鲜血液。从8月份开始将该事项列入每月督查内容中,重点检查各部门“一把手”到联系挂点镇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从目前督查情况看,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卫健、生态环保等8个单位均已按要求,赴挂点镇现场探讨交流并召开座谈会。并向指导办上报《平阳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门“一把手”联系挂点乡镇实施方案》开展情况汇总表,在一周一例会上,常态出席会议,共同探讨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通过前期多次现场指导,督促检查,针对整改单里涉及的各项工作均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局不断与县资规局、各乡镇沟通选址事宜。并向乡镇下达《关于要求提供标准化用地用于燃气供应站点合法化建设的函》(平综法函〔2022〕161号),明确标准化选址的具体要求和上报时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召开瓶装燃气供应站标准化用地选址会议,研究讨论选址事宜。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各乡镇选址情况。截至目前,筛选出较成熟点位共计10个。我局于7月组织召开燃气从业人员培训会,共有456名送气工参加,培训以专家授课、现场操作演示、理论知识考核为抓手,有效提高了我县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此后每年常态化开展燃气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工作,对于未按时参与培训并通过考核的送气工予以没收送气工证,同时要求所有送气工均要持证上岗,在中队日常检查中发现无证人员,一律予以立案查处。严格执行送气工退休制度,男送气工65岁退休,女送气工55岁退休。平阳燃气专项规划于2019年完成编制,于2020年启动规划修编,并于2021年完成规划修编。 (二)县“三改一拆”办坚持日常督查与现场核实相结合,具体通过航拍影像图年份对比、浙江省违法建筑数据信息库在册的违法数据,针对疑似新增违法建筑、大体量存量违法建筑等内容,进行现场核查。2022年8月20日开始至10月14日,共对全县15个乡镇巡回督查,现场核实103个点位,新发新增违建6宗,发协查函4件,不符合省违法建筑数据管控办法28宗,已对属地乡镇通告整改。通过与县资规部门违建数据循环共享,对违法占地问题逐步核实、销号,截至10月份共处理非法占用土地案件133件。 (三)8月我局出台《城市建筑垃圾实行联动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我局联合交警、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形成专门的建筑垃圾联动执法机制,截至2022年10月底共办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案件241件。为进一步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逐步推进建筑垃圾正规收集、运输、处置。从2022年10月13日起决定在全县主要道路和重点整治范围开展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夜间巡查专项行动。 (三)7月21日,召开绿地率提升的专题会议,昆阳镇、鳌江镇、万全镇等7个乡镇参加,就绿地率提升靠后的乡镇提出预警,要求各乡镇做好谋划,在建成区范围内做好新增、新建公园和绿化项目的布局、建设,增加建成区绿地面积,做好精细养护,加大绿地违法案件查处。绿地率指标明显上升,已完成市对县绿地率考核要求。指导各乡镇增加对建成区内绿化项目的合理布局,科学有效的提升建成区绿地率。尤其是在人口密集区和缺少公园的区域增加微型口袋公园的建设,可以通过拆建原有破损建筑物、构筑物和利用三角地带、提供公园建设用地来源,在重要区域、重要节点增加园林绿化景观的提质改造项目,增加绿化景观效果和绿地率的提升。 (四)内涝预警功能已纳入排水管网地理信息二期建设9月份已完成施工招标,2023年6月底建设完成,跟第三方签订二期建设合同。600立方米/小时一体式应急救险皮卡车1辆、100KW拖车式应急发电机组1组、4台300立方米/小时便携式抢险泵、4组应急救援户外升降灯、2台600立方米/小时移动拖车式应急救援排水泵组、2辆工程施工皮卡车已采购到位。 三、关于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牵头对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平台内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全面排查,对2021年1月-2022年7月普通程序立案5018件按照评查标准进行全面评查,并进行了通报《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2021年1月-2022年7月案卷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局法规科在每月下旬对案件办理情况在“局部门负责人工作群”进行通报,督促各中队提高执法效率。联合局督考科在日常工作中检查中队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目前各中队均正常使用。目前执法局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九洲律师事务所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律师顾问,由律师顾问和法规科共同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以及证据问题进行全方位审查。 (二)立即组织整改。由局法规科牵头对该64宗案件进行逐个梳理,督促属地中队查办,实时反馈整改情况。我局专门组织研究,形成了《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该如何划分?——浅谈对移送相关证据材料的认识》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向市局报送。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温州市执法指导办印发了《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规定》,对移送案件的证据材料给出了指导意见。2022年7月8日,我局向各业务主管部门转发了《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规定》。针对案件移送不规范、处置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在2022年11月7日印发了《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案件办理规定(试行)》(平综法办〔2022〕45号),制定了专人落实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今后案件移送办理夯实了制度基础。 四、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习,夯实基础。9月14日组织开展全局系统内职工干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培训会。经查阅相关资料,2021年11月8日美丽机关建设要求开展机关活动中心装修,2022年3月28日机关大门破损进行局部改造,两项装修项目未统筹布局。今后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等系统内的工程项目要提前一个月报送计划,由财务审核,坚持厉行节约、依法合规、保障办公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招标规定执行。 (二)规范管理,严把审核关。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比,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特殊项目需要邀请招标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申报,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按程序逐级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经过全面排查,发现局政策法规科发生一笔烟花爆竹罚没物品待拍卖,对其资产评估费确认走政府采购系统,2022年8月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非税账户;2019年党团活动费用因票据不规范,予以重新开具。完善制度及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及规定,对不符合规范的票据退回补全,对超年度的票据财务在了解的前提下要及时催报,仍无故延迟的予以退回。 五、关于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空置转运问题缺乏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PPP协议,并报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21日开始,同意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县内工业垃圾以及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总计200吨/日,以增加垃圾量供应;根据《温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联保处置实施方案》精神,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管理审批下,有条件地接收处置本市其他县市区生活垃圾。 六、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中队领用的固定资产包括执法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资产账、物现存情况。对中队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整治管理,完善其管理制度,每个中队落实一名资产管理员。另昆阳中队与萧江中队已找回盘亏的3台执法记录仪,从中积极吸取教训,加强今后执法设备的领用管理。完善执法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全局及各中队对资产管理的重视,同时落实中队及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5月19日,已在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诚信萧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搬迁公告,后附公告。2022年4月6日,我局萧江中队召开该案件集体讨论。由于审核不严造成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时间记录成案发时间,现已修正把2月14日改正为4月6日。针对萧江中队案件处理不规范问题,局监督考核科将对萧江中队负责人批评教育。我局继续加强各中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对案情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萧江中队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八、关于干部队伍业务素养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于10月向组织部申报2023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10名,其中法学类专业6名,园林类、建筑土木类专业各1名,加强我局专业人才力量,下步还将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等方式,多渠道补充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同时加大现有干部的培训力度,已于2022年5-7月在温州市综合执法培训基地(温州城市大学)举办了4期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新增执法业务培训班,并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干部素养提升培训,促使执法人员能力“换挡升级”。 九、关于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此,拟制了《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下沉方案》,计划通过全面考虑人员个人能力、实际工作状况,并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实际情况,在2022年底前将人员逐步合理调整到位;明确日常一线巡查必须由在编执法人员带队负责,局督考科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督查,对基层中队做到每月全覆盖督察、全系统通报。 (二)我局对各基层中队人员配备及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了解掌握了顺溪、青街、怀溪、闹村等基层中队执法办案人手不足的现实情况。加强了对北港基层中队人员配备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下沉方案》,应当下沉的干部已于2022年10月30日前全部到位。10月2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昭豪带队前往南雁镇召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辐射执法推进会,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按照“执法半径适宜、工作体量适中”原则,在南雁镇设立执法辐射联合执勤中心,辐射顺溪镇、凤卧镇、怀溪镇、闹村乡、青街乡等5个周边地域相邻、联系密切、便于协作的乡镇,强力打造“1+X”片区执法队伍,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实现赋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派驻机构整合运行,全面破解基层执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从5月开展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六大行动深化“六度铁军六比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打造有政治高度、执法尺度、服务温度、涵养深度、形象亮度和纪律硬度的综合行政执法“六度”铁军,激发干部职工争当“六比”标兵;在5月28日至6月24日组织开展四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确保所有干部和执法辅助人员完成一轮全覆盖的培训;9月9日,举办2022年度“办案能手”比武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升,在比学赶超中取长补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综合执法队伍。 (四)指导办组织人员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用车情况进行摸底:指导办于6月中旬,针对平阳县16个镇执法队伍关于四轮电动巡逻车、燃油执法车、拟安排租用车情况作了统计。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专用车辆采购计划和新增加用车计划:于7月份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购置50辆长城皮卡。于8月份采购完成,9月9日上午,在鳌江客运中心顺利完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车辆集体交车仪式,在本次交接仪式上,50辆执法车辆全部交付16个乡镇执法队伍使用。 (五)已调整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制度。因B类乡镇中队人员较少,视情况与镇政府一起24小时值班。根据各乡镇中队属地实际情况,从7月份开始局督考科已要求各中队于每月底将前将下月值班表报送至督考科备案。严格落实《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制度》,强化监督,每月不定期对局各科室中队考勤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次月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截至今年9月,共发放黑榜正风肃纪通报九期,共通报51人、4个机关科室、11个中队。并根据《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百分制量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通报人员扣除相应的百分制量化考核分。 十、关于执行议事规则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局于9月5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今后出现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现象。同时召开班子会议,修订完善《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总结发言。 (二)办公室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已对2019年10月12日党组会议记录漏记情况进行及时纠正整改。9月28日,组织学习《平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同时人事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和流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会、考察、职务任免会、任前公示等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性。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局将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性干部队伍的要求,出台《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我局于9月28日组织人事干部对人事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培训学习,促使其能够准确掌握和熟练运用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制定了《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任职公示等有关规定。 (三)开展干部任免“回头看”,对个别执法中队班子成员调整征求相关属地乡镇党委意见不一致但已任免干部,对其确定了半年左右的观察期,并于11月4日,进一步征求了相关乡镇党委意见,经反馈,对我局党组的任免均无异议。同时严格执行《平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征求乡镇意见在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时相关规定。 (四)我局已于2021年3月将该同志从昆阳中队调整回局机关。于9月20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部署会,明确了今后凡涉及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须报请派驻纪检组参与讨论研究,凡是立案期审查间的人员组织人事关系一律冻结。 十二、关于组织建设有点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局制定了《指导员(专职政工干部)职责》,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对部分未在实际岗位的中队指导员进行调整,确保相关人员下沉到位,充分发挥其执法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作用。 (二)根据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我局机关人数为75,现及时对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安排了1名在编党员干部加强党务工作力量。 (三)现已将2018年会议记录修改为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并要求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对招聘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人事招聘和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学习聘用程序制度,今后人员招聘按照统一招录要求、招录流程,对公务员、事业人员等招聘严格执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 十三、关于考勤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6月1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燃气管理科科长通报批评、对当事人因未按流程报备请假外出进行通报批评、一名干部因帮助他人代为考勤打卡进行口头约谈,并扣除相关同志百分制量化考核分各1分,扣除当事人6个月考勤奖,扣除一名干部含年终奖金1000元。严格落实《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考勤制度》,强化监督,每月不定期对局机关考勤情况进行督查,次月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截至今年9月,共发放黑榜正风肃纪通报九期,共通报51人、4个机关科室、11个中队。并根据《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百分制量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通报人员扣除相应的百分制量化考核分。 十四、关于党员干部管理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以修身 严以用权”警示教育活动方案》,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双严”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执法铁军。开展全局系统“廉政体检”活动,全局党员干部填写个人《廉政档案》、《岗位风险点登记表》、《一家两制》等系列“廉政体检”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十五、关于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机关纪委对万全中队支部书记和副队长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深刻,学习不到位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规范考核类文件,对于中队需要出台的各类文件,严格规定出台时间。每月及时督查,若未按要求执行,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2022年7月以来,经局领导同意,要求各中队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所有材料进行全面。8月开始局监督考核科协同政策法规科对各中队各类文件材料台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下一步,局党委(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专班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执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是立足现实,进一步推动综合执法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综合执法工作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复核审理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和推进综合执法事业相融合,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的建设、党员教育、业务建设、内部建设等工作,切实增强局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3738060,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278号,邮政信箱: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604,电子邮箱:pyxzhxzzfjxx@163.com。 中共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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