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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3-1320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3〕17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县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结合本县血液供需情况和增量趋势,现就做好2023年度本县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聚焦血液供给不平稳、不充分的薄弱环节,完善我县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采供血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我县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供应,实现无偿献血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工作安排

(一)县卫健局制订年度献血工作计划。根据临床需求,按月制定采集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同时,结合健康浙江考核要求,1—2月完成年度月平均采血量的85%,7—8月完成年度月平均采血量的90%,9月完成年度月平均采血量。

(二)各乡镇、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献血活动由县献血办统一安排预约时间(详见附件1、2)。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和预约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无偿献血统筹协调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将无偿献血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健康平阳等考核体系中,统筹推动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参与程度,建立并巩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共同推动血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全县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采供血综合服务能力,编制我县献血网点布局规划,卫生健康、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要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确保采供血服务能力与我县医疗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住建、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对献血屋建设、流动献血车停放等提供支持。

(三)健全采供血应急联动保障体系。建立多部门协作的血液应急联动机制,制定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县卫健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和不少于年献血总人次5%的应急献血者队伍,确保满足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的血液保障需求。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要主动参与应急情况下的宣传引导工作,动员群众踊跃献血。献血管理机构要完善区域间血液调配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辖区内血液供需情况。公安、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血液运输和献血车通行保障,确保血液运输安全、及时、有效。

(四)严把全过程血液安全“质量关”。县卫健局要继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指导采供血机构不断建立完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血液预警机制,从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储存到运输全过程严把血液安全“质量关”,有效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公共卫生面临的复杂形势。

(五)夯实无偿献血者关爱激励机制。县卫健、教育等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组织要建立血液联动机制,打造特色献血品牌,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等积极开展团体献血活动,充分发挥重点部门、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应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鼓励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积极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进一步推动“三免政策”等关爱措施在全县有效落实。

(六)其他事项。根据《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规定,新冠病毒感染对个人参与献血行为的影响详见附件3。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乡镇、各部门填写《无偿献血工作联络表》(附件4),于3月1日(星期三)前发至县献血办电子邮箱:pyxx2016@126.com,献血预约联系人:李利利,联系电话:63710010、15967432808(392808)。

附件:1.2023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和时间安排表

2.2023年全县乡镇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和时间安排表

3.团体预约献血温馨提醒

4.无偿献血工作联络表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和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

时间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

时间

1

县委党校

5

7月

19

县总工会

3

7月

2

县档案馆

2

20

团县委

1

3

县委党史研究室

2

21

县妇联

1

4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3

22

县科协

1

5

县公安局

118

23

县残联

2

6

移动平阳分公司

23

24

县烟草专卖局

19

7

联通平阳分公司

8

25

县农商行

88

8

县人力社保局

25

26

县水利局

19

9

县资管办

5

27

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

分中心

1

10

县民政局

10

28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3

11

县统计局

5

29

县农业农村局

34

12

县气象局

1

30

中行平阳支行

9

13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

31

工行平阳支行

25

14

县科技局

2

32

农行平阳支行

13

15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

33

建行平阳支行

25

16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7

34

县民宗局

1

17

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

34

35

县审计局

6

18

县税务局

39

36

县消防救援大队

9

2023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和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

时间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

时间

37

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

8月

55

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2

8月

38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9

56

南麂保护区管理局

6

39

县委改革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3

57

县红十字会

1

40

县信访局

2

58

县国发公司(县国投公司)

2

41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

59

县城投公司

6

42

县医保局

5

60

县文旅集团(县旅投公司)

1

43

县发改局

13

61

县公投公司

3

44

县人武部

2

62

县交投集团

6

45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9

63

县水投公司

4

46

县应急管理局

10

64

县临港公司

2

47

县商务局

3

65

县工商联

1

48

县财政局

20

66

电信平阳分公司

30

49

县住建局

35

67

县供销社

3

50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37

68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

51

县侨联

1

69

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4

52

县文联

1

70

温州银保监分局平阳监管组

1

53

县委编办

3

71

人行平阳支行

5

54

县卫健局

613

2、7、

8月

72

县教育局(含直属)

1026

4、5、10月

2023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和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

时间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

时间

73

县市场监管局

55

9月

88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

13

9月

74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10

89

武警平阳中队

7

75

县委办公室

4

90

平阳华数

23

76

县人民法院

20

91

县综合执法局

32

77

县人大各工委、办

10

92

邮政储蓄银行平阳支行

20

78

县政府办公室

9

93

平阳邮管局

1

79

县人民检察院

12

94

民生银行平阳支行

8

80

县委组织部

11

95

广发银行平阳支行

2

81

县委宣传部

2

96

浙商银行平阳支行

3

82

县委统战部

3

97

平阳浦发村镇银行

4

83

县委政法委

2

98

华夏银行平阳小微支行

3

84

县直机关工委

2

99

宁波银行平阳小微支行

6

85

县司法局

23

100

稠州银行平阳鳌江小微支行

4

86

县融媒体中心

38

101

台州银行平阳支行

8

87

县政协各室、委

7

102

泰隆银行万全小微支行

5

募集目标合计

2861

注:1.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募集目标人次根据在编人员的15%计算(县委编办提供)。

2.企业单位的募集目标人次根据社保参保人员的15%计算(县人力社保局提供)。

3.采血地点:爱心献血屋(昆阳镇联东路1号、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原内科住院

楼一楼),工作时间:8:30—15:30,中午不休息。

附件2

2023年全县乡镇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和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  位

募集目标(人次)

献血时间

1

鳌江镇

1757

3—5、7—10月

2

水头镇

1088

2—4、7—9月

3

万全镇

502

3—5、7—9月

4

昆阳镇

1085

3—5、8—10月

5

南麂镇

17

9—10月

6

萧江镇

589

3、9月

7

麻步镇

329

5—9月

8

青街乡

70

5—9月

9

闹村乡

166

5—9月

10

南雁镇

196

5—9月

11

怀溪镇

213

5—9月

12

海西镇

255

3—4、9—10月

13

凤卧镇

169

4—6、8—10月

14

腾蛟镇

497

3—4、9—10月

15

山门镇

205

3—4、9—10月

16

顺溪镇

171

4—5、8—10月

合计

7309

附件3

团体预约献血温馨提醒

一、献血流程

1.网上填表2.测体温3.健康征询4.初筛化验5.捐献血液6.采后休息、领取电子献血证。

二、献血注意事项

1.参加献血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无有效身份证件将无法参加献血。

2.献血前一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不饮酒;献血当日请清淡饮食,早餐要吃饱;尽量避免食用豆制品、油炸类等高脂肪、高蛋白的食品;女性月经前三天至后三天这段时间内暂缓献血。

3.献血成功后在休息区适当休息,查看并领取电子献血证与献血纪念品。献血后应注意保护针眼,防止感染;补充水分,注意休息,勿暴饮暴食。

4.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

5.《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综合国际做法和我国情况,明确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6.满足《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8467-2011)中健康征询条款要求:上呼吸道感染病愈未满一周者,暂不能献血等规定。

三、活动组织

1.献血宣传:向单位员工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消除部分人员对无偿献血的误解和疑虑。可向献血办工作人员索取纸质宣传折页。

2.志愿报名。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的基础上鼓励员工自愿报名参加无偿献血。

3.在线填表预约(献血现场操作):支付宝搜索“浙江献血”进入网上填表流程。

4.在线填表注意事项:

(1)“献血机构”选择“瑞安市中心血库”

(2)必填内容: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带★栏

(3)确认内容:手机绑定的身份证是否为本人,工作单位是否填写单位统一名称,如:平阳县**局**处、平阳县**办、**公司**车间等(便于后期统计)。

5.安排人员确认登记表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并打印(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由献血办提供,操作事项由献血办工作人员带教)。

6.分批安排。献血需经登记、体检、化验、采血等流程,有条件的提供饮用水,以提高员工参加献血的舒适度。

7.效果评价和改进。献血结束后,可在现场与献血办工作人员联系,核对有关献血完成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也可在一周内与献血办联系,核对有关献血完成情况。

四、上门服务要求

1.停车场地要求:由于献血车较大(长约9米、宽约2.5米,高约3.5米),预约献血车上门服务的应选择交通便利,便于献血车出入、停放的场地。

2.场地要求:宜落实相对独立、通风的场地,用于献血者健康检查、初筛和采后休息。提供可将登记、体检、化验、纪念品发放等工作一并安排在室内的场地;需配备工作台面或桌子(参考1.8*0.4的桌子4张,2张体检、2张化验)。安排休息区,献血后要求献血者在休息区休息15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去。3.参加献血人员,除必要的喝水饮食情况外,全程需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附件4

无偿献血工作联络表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纪委网

备注

注:如需团体预约时间更改,请联系县献血办联系人:李利利,联系电话:63710010、15967432808(392808)。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