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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平阳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平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县内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常态化帮扶工作的通知》(平教〔2022〕126号)、《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工作现场督查的通知》(平教办〔2022〕49号)等文件精神,经现场督查评审,确定平阳县实验中学等39所学校为平阳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先进单位,林丽君等39人为平阳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先进个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校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结对学校做法和经验,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推动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整体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经验。

附件:1.平阳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2.平阳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平阳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2023〕25号关于公布平阳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