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2023年,我县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

2023年度,全县共计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2280万元,比上年下降0.22%。其中: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平财预〔2014〕2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通知》(平财预〔2019〕650号)文件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55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执行《平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平委办〔2019〕62号)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80万元,比上年下降1.03%;严格执行《平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委办〔2016〕85号)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23年安排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7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车辆购置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车辆运行费144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3年平阳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