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3〕30号 关于同意萧江镇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萧江镇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萧投〔2023〕05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2〕243号文,我局于2023年1月11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萧江镇人民政府对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萧江镇桃源村、塔下村、岩山村、岱口村、毛家处村、垟心金村、张家山村、庄里社区,河头垟村、伟雄村、高黎村以及文华村,共计 12 个村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计12个村庄。 1、岱口村用地面积7055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1350平方米,绿地面积4595平方米; 2、岩山村村用地面积3871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3269平方米,绿地面积602平方米; 3、塔下村用地面积4122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1227平方米,绿地面积2895平方米; 4、桃源村用地面积4713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2383平方米,绿地面积112平方米; 5、毛家处村村用地面积1811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1610平方米,绿地面积201平方米; 6、庄里社区用地面积2033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1156平方米,绿地面积877平方米; 7、张家山村用地面积2098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1293平方米,绿地面积805平方米,老旧房屋改造1520平方米; 8、高黎村用地面积3178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864平方米,绿地面积2284平方米; 9、伟雄村用地面积4921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2166平方米,绿地面积2123平方米; 10、河头垟村用地面积5164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4080平方米,绿地面积1082平方米; 11、垟心金村村用地面积1635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922平方米,绿地面积713平方米; 12、文华村用地面积14752平方米,其中硬质面积1710平方米,耕地面积13042平方米。 三、方案设计:(一)原则同意方案设计;(二)进一步复核村庄规划,环境提升不得占用耕地面积;(三)按规范优化公路控制区内环境提升设计;(四)不得硬化耕地,耕地提升方案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五)进一步复核用电负荷,满足日后运行需求。 四、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五、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六、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七、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276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77.98 万元。 八、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九、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3年2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农业农村局,萧江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印发 项目代码:2302-330326-04-01-5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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