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3〕33号 关于同意萧江镇庄里路(大同南路-长兴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萧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萧江镇庄里路(大同南路-长兴路)改造工程要求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萧投〔2022〕43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2〕243号文,2022年11月9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公投公司、县供电局、县水利局、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对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萧江镇(起点为大同南路,终点为长兴路)。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设计全长约974.09米,改造内容包括道路、交通设施、 照明等工程,并在人行道位置给综合通信预留管道。 三、道路工程设计:(一)平面设计:起点为大同南路,终点为长兴路。大同南路-永乐路红线宽14.38m-15.03m,永乐路-长兴路道路红线宽16.22m-15.03m。 (二)道路横断面设计:(1)庄里路(大同南路-永乐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为西侧(1.96m-3m)人行道+9m 机非混合车道+东侧(1.55m-2.9m)人行道=14.38m-15.03m;(2)庄里路(永乐路-长兴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为西侧(1.04m-5.10m)人行道+10m机非混合车道+东侧(3.47m-6.38m)人行道=16.22m-15.03m (三)道路纵断面设计:原则上不对现有道路标高进行较大调整,仅通过沥青混凝土调平层来对道路纵断面线型进行适当的优化。 (四)路面结构设计:(1)机非混合道路面结构(一般路段车行道路面)采用4cm AC-13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PC-3,用量 0.5L/m )+6cm AC-25C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2cm AC-25C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层)下封层(PC-3,用量 1.0L/m ); (2)机非混合道路面结构(板块修复):破除现状水泥路面后重新浇筑 20cm C35 水泥混凝土(SBS 改性)+8cm AC-25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2cm AC-25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层; (3)人行道现状铺砖种类较多区域,需将人行道铺装及砂浆层挖除后(平均厚度 8cm)加铺 4cm 花岗岩+3cm1:3 干硬性水泥砂浆+15cmC20 水泥混凝土; (4)人行道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情况较好,直接在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加铺 4cm 花岗岩+3cm1:3 干硬性水泥砂浆; (5)人行道破损较严重或房屋地坪标高较低,将改区域现状人行道铺装层及基层挖除后加铺 4cm 花岗岩+3cm1:3 干硬性水泥砂浆+15cmC20 水泥混凝土,人行道与房屋之间 的高差进行处理。 四、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原则同意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 五、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六、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七、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八、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895.502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0.3369 万元。 九、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3年2月1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公投公司,县供电局,县水利局,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萧江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9-330326-04-01-2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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