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湾嘉苑”拟命名的公示
根据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单位上报的“象湾嘉苑”拟命名称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即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止。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建筑物类型拟命名称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向平阳县住建局反映。(平阳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平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室,联系电话:63735027)。
汉语拼音
基本概况
地名含义
申报单位
象湾嘉苑
Xiàngwān Jiāyuàn
项目用地位于平阳县万全镇象湾村A01地块,东至榆南新村西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本项目为象湾村联建房,故名。
平阳县万全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