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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3-132408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成立平阳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机〔2023〕9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平阳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促进平阳股权投资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等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112号)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阳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朱邦丰

副组长:徐彩前(县政府办公室)

陈日坚(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成  员: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平阳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试点工作的推进、日常管理和协调风险防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有关政策的资金保障;

县商务局:按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积极引导试点企业投资平阳项目;

县税务局:依法对试点企业进行税收管理,落实好税收优惠和税收协定有关规定;

人行平阳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负责监管本办法所涉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人民币跨境交易等事宜以及反洗钱监测工作。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