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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机〔2023〕9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平阳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促进平阳股权投资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等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112号)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阳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朱邦丰 副组长:徐彩前(县政府办公室) 陈日坚(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成 员: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平阳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试点工作的推进、日常管理和协调风险防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有关政策的资金保障; 县商务局:按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积极引导试点企业投资平阳项目; 县税务局:依法对试点企业进行税收管理,落实好税收优惠和税收协定有关规定; 人行平阳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负责监管本办法所涉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人民币跨境交易等事宜以及反洗钱监测工作。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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