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股份经济合作社涉嫌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案


行政处罚案件公布

当事人

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股份经济合作社、王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330326797622340Q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罚款

违法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3月16日

违法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村

处罚事项

涉嫌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案

承办机构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案时间

2023年2月1日

文号

温(平阳)建罚立字〔2023〕第00003号

告知时间

2023年2月28日

文号

温(平阳)建罚告字〔2023〕第00003号

告知内容

拟责令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股份经济合作社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贰拾万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王威处以按单位罚款额5%的罚款,即壹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书时间

2023年3月9日

文号

温(平阳)建罚决字〔2023〕00003号

处罚内容

责令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停止施工,并处贰拾万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王威处以按单位罚款额5%的罚款,即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执行情况

已执行

咨询电话

0577-58191885

处罚机关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