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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95/2023-13268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3-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服〔2022〕
其他信息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地 创新 、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地 创新 、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县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 “ 一 网通办”“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 (试行) 的函》  (浙数局发函〔2022〕10 号) 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我县政务 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简表单、减材料、 优流程,引领政务服务由“可办”转向“好办易办” ,请各单 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 一 网通办”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工作。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 一体 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考核、改革考核) ,各单位应积极提交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创新工单,8月底前应至少提交1个以 上 。对于被省级采纳工单 , 年度考核酌情予以加分激励。


附件: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 (试行)

          2.“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操作手册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阳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 日     




附件 1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地创新 、全省共享”机制 (试行)



为充分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推动省级单位吸收采纳 基层提出的简表单、减材料等优化建议,将基层“领跑者” 标准作为全省统一标准,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均等化水   平,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建立本工作机制。

一、优化类型

(一) 办事情形优化。通过梳理细化办事情形,让群众 企业精准定位办事情形。

(二) 表单字段优化。通过业务创新、数据共享等方式, 精简表单字段,让群众企业少填字段。

(三) 申报材料优化。通过业务创新、数据共享等方式, 减免申报材料,让群众企业少交材料。

(四) 业务流程优化。通过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减少 办理环节,提升办事效率。

二、流程环节

(一) 申报环节。各地依托工单系统提交“一地创新、 全省共享”创新工单 (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 2:“一地创新, 全省共享”操作手册) ,工单中需明确优化类型、优化方式、 优化依据等关键内容。

(二) 评估环节。

1.初评:“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负责对各地提交 的“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创新工单进行初评,并在 5 个工 作 日 内明确初评意见,主要审核工单内容填写是否准确,描 述是否清晰,建议是否合理。

2.复评:初评通过后,省级责任单位会同各地进行复评, 并在 15 个工作日 内明确复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明确不 采纳的理由;予以采纳的,省级责任单位须明确工作方案和 完成时间。

3.异议处理:各地对复评意见有异议的,可提请“一地 创新、全省共享”专班申诉。“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 会同省级责任单位进行研究,并在 5 个工作日内明确异议处 理意见。

(三) 实施环节。省级责任单位需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 和完成时间节点,牵头完成优化提升工作。

(四) 验收环节。省级责任单位完成优化提升后,工单 提交单位需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验收未通过的, 需反馈原因,并配合省级责任单位定位问题、重新验收。验 收通过后,省级责任单位需牵头做好业务培训、运行保障、 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 其他环节。涉及到权力事项库要素调整的,验收 通过后,省级责任单位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要素调整和管 控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 (市、区) 、市级有关单位

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数据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统筹推进工作。各设区市负责指 导所辖县 (市、区) 开展有关工作。

(二) 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落实落地。各地要加强总 结提炼,积极报送“领跑者”做法;省级有关单位应充分吸 收各地反馈的好意见、好建议,推动“领跑者”做法提升为 “领跑者”标准。

(三) 做好考核评价。“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落 实情况将纳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年度综合评价,省 大数据局将定期总结各地优秀建议,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定 期通报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


附件:1.“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流程图

          2.优化建议类型示例

附件 1



“一地创新 、全省共享”机制流程图


 





附件 2

优化类型示例

序号

优化类型

优化内容

问题示例


1


办事情形

通过梳理细化办事情形, 让群众企业精准定位办 事情形。

省建设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原申报 情形选择中存在“建造自住住房”和“翻建自住住房”两种情形。从业 务角度分析,两种情形的业务办理标准一致,建议将办事情形合并为“建 造、翻建自住住房”,方便群众更精准定位办事情形。


2


表单字段

通过业务创新、数据共享 等方式,精简表单字段, 让群众企业少填字段。

省人力社保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事项,原申报表单中需人工 填写“参保身份”字段。建议与民政系统打通后实现字段共享,进一步减 少群众企业申报填写内容。


3


申报材料

通过业务创新、数据共享 等方式,减免申报材料, 让群众企业少交材料。

省民政厅“个人申请门 (楼) 牌号码及门牌证”事项,原申报材料中的 “申请门 (楼) 牌登记表”材料,需要用户下载空白表格填写后上传才 能提交。建议将填写的表单字段自动生成该申请表材料并实现在线电子 签章的优化意见,实现后避免群众企业重复填写。




4




业务流程


通过流程再造、制度重 塑,减少办理环节,提升 办事效率。

省人力社保厅“灵活就业登记”事项,原办理流程中用户资格的审定是 放在审批环节。建议用户资格审定环节前置,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校验前 置(市场监管判断是否存在营业执照法人信息,民政判断是否存在死亡 信息、民办非企业信息;人社判断有无企业参保或机关参保;公安判断 是否存在有效居住证) 。实现后避免群众企业在不符合申报条件下进行 无效的申报,同时减少审批人员的工作,提升审批效能。

注:上述建议示例均已完成优化。


附件 2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操作手册


目录

1.    登录  - 10 -

2.    术语定义  - 10 -

3.    面向地市组  - 11 -

3.1.    创建工单  - 11 -

3.2.    撤回工单  - 13 -

3.3.    查看工单  - 14 -

3.4.    处理工单  - 14 -

4.    面向“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  - 18 -

4.1.    退回工单  - 18 -

4.2.    指派工单  - 19 -

4.3.    处理工单  - 20 -

4.4.    查看工单  - 21 -

5.    面向省级责任单位  - 22 -

5.1.    处理工单  - 22 -

5.2.    查看工单  - 23 -

6.    面向数据组  - 24 -

6.1.    处理工单  - 24 -

6.2.    查看工单  - 25 -

7.    面向产品组  - 26 -

7.1.    处理工单  - 26 -

7.2.    查看工单  - 27 -

8.    附录  - 28 -


1. 登录



输入运营运维子系统地址:


使用浙政钉扫码登录,如图 1-1 所示

 

图 1- 1


2. 术语定义



 地市组

主要发起“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工单、审核省级责任单 位/数据组/产品组的评估意见和验收工单。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

主要针对“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工单进行初步筛查;当 地市组与省级责任单位/数据组/产品组意见不一致时,给 出复审意见。

 省级责任单位


主要给出“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工单采纳/不采纳意见, 发起任务验收。

 数据组

当建议为数据共享类时,主要给出  “ 一地创新、全省共 享 “工单采纳/不采纳意见,反馈任务实施结果。

 产品组

当建议为产品优化类时,主要给出“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工单采纳/不采纳意见,反馈任务实施结果。


3. 面向地市组



3.1. 创建工单


( 1 ) 展开左侧“工单处理”栏,选择“我发起的工单”,

点击右上角的 “创建工单”按钮,操作路径如图 3-1 所示。

 

图 3- 1

( 2 ) 工单分类选择 “政务服务>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输入相应的目录名称,如图 3-2 所示。


 

图 3-2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优化对象 (办事情形,办事材料, 业务流程,表单字段) 和优化方式 (新增、删除、共享、修 改、其他) ,并填写详细的优化内容和优化依据。如有其他 佐证资料请上传,例如当地实现该创新的技术方案,需实现 该创新的依据,该创新带来的正面效果等。填写界面如图 3-3 所示。


 

图 3-3


3.2. 撤回工单


未处理的工单,可点击“我发起的工单>撤回”,填写“撤 回说明”进行工单撤回,如图 3-4、 图 3-5 所示。

 

图 3-4


 

图 3-5


3.3. 查看工单


已创建的工单,可通过“我发起的工单>查看”查看工单

目前的节点和状态,如图 3-6 所示。

 

图 3-6


3.4. 处理工单


登录状态下,可通过“工单处理>待处理的工单”,查看 所有待处理的工单,点击【查看】按钮,进行工单处理。如 图 3-7 所示。

Ps:若有小红点说明有待处理工单,若无小红点说明当 前没有待处理工单。


 

图 3-7

目前有几种情况需要地市组进行处理:

(1) 创新工单因优化内容或者优化依据表述不明,被“一 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退回,该情况下请地市组根据退回 原因,完善工单内容再次提交。

(2) 创新工单经“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初评通过, 且省级责任单位,产品组或数据组采纳该创新建议,地市组 需要对实现方案,实现时间进行确认。

 如对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无异议,点击【同意】按钮,如

图 3-8 所示。 点击【确定】后,该创新工单将进入实施 环节。


 

图 3-8

 如对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有异议,点击【不同意】按钮,

如图 3-9 所示。 点击【确定】后, 由 “ 一地创新、全省

共享”专班进行复审。

 

图 3-9

(3) 创新工单经“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初评通过, 但省级责任单位,产品组或数据组不采纳该创新建议,地市 组需要对不采纳理由进行评估。

 若接受不采纳理由,点击【同意】按钮,如图 3-10 所示, 点击【确定】后,该创新工单视为不采纳工单。


 

图 3-10

 若不接收不采纳理由,点击【不同意】按钮,如图 3-11 所示,可填写不同意意见,点击【确定】后,由“ 一地创 新、全省共享”专班进行复审。

 

图 3- 11

(4) 创新工单被省级责任单位,产品组或数据组采纳, 且实施完成后,地市组需验收实施成果。

 若验收通过,点击【评价】按钮,如图 3-12 所示,点击 【确定】后,该创新工单视为结束。


 

图 3-12

 若验收不通过,退回给省级责任单位, 由省级责任单位继 续优化再次发起发起验收。


4. 面向“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



4.1. 退回工单


“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需在 5 个工作内审核地市 提交的创新工单描述是否完整,需求是否合理。若该工单需 求描述模糊不清,需求内容不合法合规,  “ 一地创新、全省 共享”专班可退回工单,如图 4-1 所示。


 

图 4-1


4.2. 指派工单


经 “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审核通过的工单,可根 据工单类型指派给相应的负责人,如图 4-2 所示。工单类型 分为三类:产品问题,数据共享问题,业务问题。

产品问题指 2.0 平台需完善的产品功能;

数据共享问题指数据归集、数据接 口问题;

业务问题指业务标准或省级责任部门配置问题。

 

图 4-2


4.3. 处理工单


当地市组和相关责任方 (省级责任单位,产品组或数据

组 ) 意见不一致时:

 当创新工单需要相关责任方重新评估时,点击【退回】按

钮,填写退回意见提交后,创新工单重新进入评估环节,

如图 4-3 所示。

 

图 4-3

 当创新工单无法推进时,点击【处理】按钮,填写处理意

见提交后,创新工单暂不实施,如图 4-4 所示。

 


当地市组和相关责任方 (省级责任单位,产品组或数据

组 ) 意见一致后,点击【指派】选择相应任务处理人,进入

进入任务实施,如图 4-5 所示。

 


图 4-5

4.4. 查看工单

已处理的工单可通过如图 4-6 所示路径进行查看。

 

图 4-6


5. 面向省级责任单位



5.1. 处理工单


目前有几种情况需要省级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 1 ) 接收到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指派的创新 工单,省级责任单位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采纳决定, 若涉及到业务标准的,应牵头征求各地意见。

 点击【评估】按钮,对创新工单予以采纳的,省级责任单

位须详细描述实现方案,并且明确实现时间,如图 5-1

所示。

 

图 5- 1

 点击【评估】按钮,对创新工单不予以采纳的,省级责任

单位应写明不采纳原因和理由,如图 5-2 所示。


 

图 5-2

( 2 ) 任务实施环节,省级责任单位任务实施完成后, 点击【处理】按钮反馈任务处理结果,提交任务至地市组进

行验收,如图 5-3 所示。

 

图 5-3


5.2. 查看工单


已处理的工单可通过如图 5-4 所示路径进行查看。


 

图 5-4


6. 面向数据组



6.1. 处理工单


目前有几种情况需要数据组进行处理:

( 1 ) 接收到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指派的数据 共享类创新工单,数据组做出是否采纳决定。

 点击【评估】按钮,对创新工单予以采纳的,须详细描述

实现方案,并且明确实现时间,如图 6-1 所示。

 

图 6- 1


 点击【评估】按钮,对创新工单不予以采纳的,应写明不

采纳原因和理由,如图 6-2 所示。

 

图 6-2

( 2 ) 任务实施环节,数据组任务实施完成后,点击【处 理】按钮反馈任务处理结果,提交任务至省级责任单位进行

处理,如图 6-3 所示。

 

图 6-3


6.2. 查看工单


已处理的工单可通过如图 6-4 所示路径进行查看。


 

图 6-4


7. 面向产品组



7.1. 处理工单


目前有几种情况需要产品组进行处理:

( 1 ) 接收到 “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专班指派的产品 优化类创新工单,产品组做出是否采纳决定。

 点击【评估】按钮,对创新工单予以采纳的,须详细描述

实现方案,并且明确实现时间,如图 7-1 所示。

 

图 7- 1


 点击【评估】按钮,对创新工单不予以采纳的,产品组应

写明不采纳原因和理由,如图 7-2 所示。

 

图 7-2

( 2 ) 任务实施环节,产品组任务实施完成后,点击【处 理】按钮反馈任务处理结果,提交任务至省级责任单位进行

处理,如图 7-3 所示。

 

图 7-3


7.2. 查看工单


已处理的工单可通过如图 7-4 所示路径进行查看。


 

图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