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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第五批人才住房配售月底摇号


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此前联合发布的配售认购通告,第五批人才住房配售定于3月30日上午9:00开启摇号直播,3月30日下午3:00-5:30、晚上6:30-9:00开展选房模拟测试,3月31日下午1:30开始在线选房。

据了解,本次摇号选房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无住房的BCDEF1类人才,按照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正高或博士、除正高和博士外的其他E类、F1类顺序摇号认购选房。第二批次为有住房的BCDE类人才,按照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正高或博士、除正高和博士外的其他E类顺序摇号认购选房。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配售对认购选房规则进行了调整,明确BC类人才可认购14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也可自愿降档认购120平方米面积标准、90平方米面积标准房源;DE类人才可认购12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也可自愿降档认购90平方米面积标准房源;F1类人才可认购9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申购人不得升档认购选房。申购人自愿认购低于本人所属人才层次类别应享受的面积标准时,按降档认购的户型面积享受对应的折扣优惠。

购房款按如下原则计算:BC类人才自愿认购120平方米、9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购买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60%、70%;DE类人才自愿认购90平方米面积标准的,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70%。认购后,申购人不能以申请配售、补贴等形式要求补表差。

为确保本次配售顺利开展,职能部门提醒申购人务必认真阅读《温州市市本级第五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通告》及附件,熟悉本次配售认购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对接单位经办人,在3月27日(周一)中午12:00前以单位账号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摇号选房,未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购资格。

认购成功后,申购人需在4月30日前到项目售楼处签订购房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认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记者 黄荣杰 通讯员 周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