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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3-132802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发〔2023〕37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3〕37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深化城乡教育改革,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发展,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和谐,不断推动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23年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级初核和省级评估,并报国务院督导委员会评估验收,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具体目标如下:

(一)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

(二)强化政府保障。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在5%以上,并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每年500元;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三)优化保教质量。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专任教师持证率100%;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以幼儿园为单位,按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的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学前经费保障,推进普及普惠发展。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优先保障学前教育投入。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教育经费在5%以上,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每年500元并逐年提高。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园管理规范。以《平阳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5年)》为指导,加快布局调整步伐,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积极推进昆阳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等17所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尽快落实新建项目土地指标,大力推进新建、续建项目。在全面改善园舍条件前提下: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达到《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3项指标,即“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尽快有计划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各类装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多管齐下扩充学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入好园。

(三)提升保教人员配比,落实幼儿园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核定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按城乡幼儿园教职工统一配编标准进行配备,并结合幼儿园新建、扩建等情况,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以幼儿园为单位,按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的标准配足配齐配好各类幼儿园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同时切实保障民办园教师收入待遇,按规办理社会保险;严格要求不得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四)强化办园行为督导,提升办园水平。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园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加强办园行为督导,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提升办园品质,坚持科学保教,坚决杜绝“小学”化现象。

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安排,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2022年6月前)。

大力宣传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重要意义,制定《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明确有关部门和乡镇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职责,创设浓厚工作氛围。

(二)创建行动(2022年6月—2023年10月)。

1.按照教育部、省市文件要求和县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行动计划,签订工作责任书,有效落实各项创建任务,逐步达到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标准。

2.开展全县幼儿园实地排摸,梳理问题清单,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路径和具体措施,全力推进问题短板的整改提升工作,制定“一园一策”,明确时间节点,盯紧各个环节,建立问题销号制和定期督查制,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全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成立创建专家组,手把手、点对点指导幼儿园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要求打造“样板园”,以点带面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持续规范优化。围绕“一园一品”,推进幼儿园内涵建设,大力提升办园品质。

4.综合分析、汇总整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各阶段的资料和数据,形成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台账资料。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迎接温州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等各项准备工作。

5.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4月底我县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我县进行初核,达到要求后,将于5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

6.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温州市初核意见,9月—10月组织专家对我县进行实地督导评估,实地督导评估通过后,将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落实整改(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针对省级评估的要求,落实整改问题,积极协调,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并上报国务院督导委员会评估验收,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及乡镇的主要职责,出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文件;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乡镇的年度考核任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组织工作督查,推进有关部门、乡镇及幼儿园创建进度,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二)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在编制本乡镇规划时,要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同步规划。维护幼儿园治安和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承担新建、扩建园舍任务。各部门和乡镇要加强相互之间联动,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三)强化指导。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步骤,抓好各个创建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力争我县顺利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附件:1.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

3.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职责

4.平阳县2022—2024年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安排表

5.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

6.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行动计划(2022—2023年)

附件1

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晓斌(县长)

副组长:屠霁霞(副县长)

成  员:邱君怀(县政府办公室)

徐象涛(县政府办公室)

吴陈亲(县委政法委)

李明峰(县委编办)

周云帆(县发改局)

林  侠(县教育局)

方建敏(县公安局)

肖云海(县民政局)

周胜苏(县财政局)

林初潮(县人力社保局)

陶孟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扎艇(县住建局)

杨  瑾(县交通运输局)

苏志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黄启敏(县卫健局)

徐继程(县应急管理局)

曾大力(县市场监管局)

徐彩弟(县综合执法局)

刘旭东(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陈日坚(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应春雷(县城投公司)

潘龙德(县消防救援大队)

杨启杰(鳌江镇)

其他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林侠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天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如因人事调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则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城投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3

平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县委政法委:会同县委平安办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对重点问题加强督查整改。

县委编办:负责根据上级统一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在园幼儿数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县发改局:负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幼儿园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指导;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县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

县教育局:负责对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具体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办、民办协调发展;会同县委编办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建立幼儿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加强办园行为督导管理,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提升办园品质。

县公安局:联动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推进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扰乱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县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幼儿园的登记、年检、法人治理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实际,保障财政学前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省定要求;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落实好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统筹安排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和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配套资金与项目资金;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

县人力社保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对全县幼儿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全县幼儿园配齐教职工,并根据编制情况及时补充。落实幼儿园绩效工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督促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按规定办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幼儿园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并办理幼儿园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扩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科学合理考虑幼儿园布点;规划居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督促各乡镇将教育用地纳入建设规划。

县住建局:对于幼儿园建设项目,本着从简、从快、服务至上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限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

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协助公安、教育部门共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严厉处罚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行为。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牵头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网吧专项整治成果。

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指定合格的医疗机构,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查处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室内无证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负责幼儿园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管,指导各幼儿园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负责对申请登记为企业幼儿园的登记、年检、广告备案、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监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导价执行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和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饮食流动摊点和商家店铺为招揽生意占道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负责牵头对幼儿园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针对学校周边大气、水、土壤、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落实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制约民办幼儿园整合上市等行为。

县城投公司:加快区域幼儿园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做好项目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微型消防站建设、内部消防安全检查、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

鳌江镇:做好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做好幼儿园园舍及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各乡镇:保障幼儿园周边秩序和师生安全,做好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和政策处理,协助辖区幼儿园园舍建设。


附件4

平阳县2022—2024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亩

项目名称

学校类别

学校性质

建设   性质

建筑状态

建设

地点

建设年限

建设内容

和建设规模

总投资

2022年计划

投资

2023年计划

投资

2024年计划

投资

2025年计划

投资

“十四五”规划

投资

其中

新增   用地   指标

实施单位

责任   单位

是否重大项目

新增

学位


政府性   投资

社会性   投资

其他

来源



1

平阳县昆阳镇第二幼儿园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续建

昆阳

2020-2022

用地面积13.7亩,建筑面积7869平方米,办学规模15个班级。

3300

800




3300

3300




昆阳二幼

县教育局


450


2

平阳县昆阳镇第三幼儿园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拆改建

续建

昆阳

2021-2022

由现昆阳基地改建,用地面积8亩,办学规模9个班级,计划招生270人。

2360

1500

500



2360

2360

专项债



昆阳三幼

县教育局


270


3

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幼儿园石塘教学点改建工程

教学点

公办

改建

续建

昆阳

2021-2022

在现昆阳六小内改建,办学规模3个班,计划招生90人。

500

100




500

500

专项债



昆阳六小

县教育局


90


4

平阳县腾蛟镇实验幼儿园改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续建

腾蛟

2021-2022

由腾蛟实验小学北侧地块改建,用地面积5亩,办学规模9个班级,计划招生270人。

1500

800




1500

1500

专项债



腾蛟实验幼儿园

县教育局


270


项目名称

学校类别

学校性质

建设   性质

建筑状态

建设

地点

建设年限

建设内容

和建设规模

总投资

2022年计划

投资

2023年计划

投资

2024年计划

投资

2025年计划

投资

“十四五”规划

投资

其中

新增   用地   指标

实施单位

责任   单位

是否重大项目

新增

学位


政府性   投资

社会性   投资

其他

来源


5

平阳县腾蛟镇凤巢幼儿园改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拆改建

续建

腾蛟

2021-2022

由凤巢中学改建,用地面积16.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办学规模9个班级,计划招生270人。

1500

800




1500

1500

专项债



凤巢幼儿园

县教育局


180


6

平阳县万全镇第二幼儿园改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拆改建

续建

万全

2021-2022

由原特校改建,用地面积5.2亩,办学规模6个班级,计划招生180人。

1900

1200




1900

1900

专项债



万全二幼

县教育局


180


7

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幼儿园新城园区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前期

昆阳

2022-2023

昆阳城东B17地块,用地面积7984平方米(12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办学规模15个班级,招生人数450人。

5000





5000



5000

3

平阳城投

县教育局

450


8

平阳县鳌江镇站前幼儿园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前期

鳌江

2021-2023

鳌江站前B-2-1-03地块,用地面积10036平方米(15亩),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办学规模15个班级,计划招生450人。

4386





4386



4386


站前幼儿园

鳌江镇


450


项目名称

学校类别

学校性质

建设   性质

建筑状态

建设

地点

建设年限

建设内容

和建设规模

总投资

2022年计划

投资

2023年计划

投资

2024年计划

投资

2025年计划

投资

“十四五”规划

投资

其中

新增   用地   指标

实施单位

责任   单位

是否重大项目

新增

学位


政府性   投资

社会性   投资

其他

来源


9

平阳县鳌江镇藕莲幼儿园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前期

鳌江

2021-2023

新河路东片D-02-04地块,用地面积6813平方米(10.2亩),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办学规模12个班级,计划招生360人。

3374





3374



3374


藕莲幼儿园

鳌江镇


360


10

平阳县鳌江镇古鳌头幼儿园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前期

鳌江

2021-2023

鳌江国际新城配套幼儿园,用地面积9亩,办学规模12个班级,计划招生360人。

4000





4000


4000



上海金茂

上海金茂


360


11

平阳县鳌江镇塘川幼儿园改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拆改建

前期

鳌江

2022-2023

由鳌江十一小改建,用地面积10亩,办学规模6个班级,计划招生180人。

1000





1000



1000


塘川幼儿园

鳌江镇


180


12

平阳县机关幼儿园新湖园区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前期

海西

2022-2023

建设用地11.7亩,办学规模15个班级,招生450人

3500

1500

1500

500


3500

3500




县机关幼儿园

县教育局


450


13

平阳县鳌江镇九叠河幼儿园改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新建

新启动

鳌江

2022-2024

现鳌江八小东面地块,用地面积16亩,办学规模15个班级,计划招生450人。

5000





5000



5000

16

九叠河幼儿园

鳌江镇


450


项目名称

学校类别

学校性质

建设   性质

建筑状态

建设

地点

建设年限

建设内容

和建设规模

总投资

2022年计划

投资

2023年计划

投资

2024年计划

投资

2025年计划

投资

“十四五”规划

投资

其中

新增   用地   指标

实施单位

责任   单位

是否重大项目

新增

学位


政府性   投资

社会性   投资

其他

来源


14

平阳县水头镇第二幼儿园章岙园区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新启动

水头

2022-2024

用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办学规模15个班级,计划招生450人。

4000

1000

2000

1000


4000

4000




水头二幼

县教育局


450


15

平阳县昆阳镇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新启动

昆阳

2022-2024

昆阳城东A11-2地块,用地面积6039平方米(9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办学规模12个班级,招生人数360人。

3000





3000



3000


平阳城投

县教育局


360


16

平阳县鳌江镇西塘幼儿园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新启动

鳌江

2021-2024

西塘未来社区配套幼儿园,用地面积9.3亩,办学规模12个班级,计划招生360人。

3500





3500


3500



上海金茂

上海金茂


360


17

平阳县萧江镇第一幼儿园江边萧园区新建工程

幼儿园

公办

整体新建

新启动

萧江

2022-2024

用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办学规模15个班级,计划招生450人。(江边萧A19地块)

4000


1000

2000

1000

4000

4000



15

萧江一幼

县教育局


450



合计








51820

7700

5000

3500

1000

51820

22560

7500

21760

34




5670


附件5

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观测点及等级评定

备注

责任部门

普及普惠水平

(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计算方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县域当地在册幼儿园实际在园3-6岁幼儿数/县域当地户籍3-6岁幼儿数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且收费不高于当地普惠性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且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的民办幼儿园。

3.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数。

4.当地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须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含公办教学点)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数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政府保障情况

(四)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观测点及等级评定

备注

责任部门

政府保障情况

(五)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有科学合理的事业发展规划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

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纳入统一规划,并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

(六)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各乡镇

(七)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有贯彻意见并已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八)财政投入到位

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不低于5%;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生·年;在建立成本分担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以上三项全部达到为合格,有一项没达到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有财政补助政策为合格,有临时补助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观测点及等级评定

备注

责任部门

政府保障情况

(九)收费合理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及办法,并按规定执行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无不合理收费: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规范调整收费标准且依法依规收取费用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发改局

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无此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十)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民办园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十一)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区域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健全,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并在审批、年检、日常管理中落实为合格,有任一部门缺位为不合格。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市监局、县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政法委、县公安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观测点及等级评定

备注

责任部门

政府保障情况

(十二)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规范审批及年检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020年接受评估的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须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

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有办园行为规范督导评估3年规划、已开展全域规范办园行为检查并统一纳入国家平台的,为合格;开展检查但未纳入平台的为基本合格;未开展检查的不合格。

县教育局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所有幼儿园(包括教学点)均配备责任督学并在园门口挂牌公示、责任督学按计划履行督导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全面完成为合格,发现1所无证园或者发现1所准办园和教学点明显未达规定要求而给予审批和挂靠的,均为不合格。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无此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三)办园条件合格

26.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图书配备人均大于等于4本(或省标)

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为合格,抽查发现2所未达到为基本合格,3所及以上未达到为不合格。

1.等级幼儿园配备要求依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2.准办园幼儿园配备要求依据:《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27.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全部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十四)班额普遍达标

29.县域内幼儿园班额符合规定。

县域内每所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为合格,85%及以上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1.按“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配备的幼儿园计入“平均班额不超过 30人”园所数。

2.凡有幼儿园小班班额超过35人,或中大班班额超过40人的,为不合格。

3.计算幼儿园班额时,按照独立园区计算。

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观测点及等级评定

备注

责任部门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五)教师配足配齐

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全部按国家标准规范配齐配足保教人员的为合格,80%及以上幼儿园按国家标准配备保教人员为基本合格,否则不合格。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可按《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配备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公办园在控编数内均按计划进编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县域内专任教师持证率100%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计算方法:专任教师持证率=县域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人数/县域内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数

(因受疫情影响,对2020年新入职教师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县教育局

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

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

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县教育局

(十七)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37.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无“小学化”现象:指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县教育局

(十八)开展社会认定度调查

38.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由教育部平台统一调查


县教育局

备注:1.无特别说明,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一般为截至申报前的最新数据。

2.38项三级指标中有1项“不合格”或有5项及以上“基本合格”不能通过评估。

附件6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行动计划(2022—2023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

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普及普惠水平

(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已达到

继续保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继续保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乡镇

(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按普及普惠县要求,民办综合改革园不计入普惠园,与学籍系统统计口径不同。按该要求测算,目前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4.5%。

保持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措施:1.提高普惠补助。2.增加公办园,扩大学位数。

保持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

1.提高普惠补助。2.增加公办园,扩大学位数。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2021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0%,距离目标值差20%。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35%。完成昆阳二幼、昆阳一幼石塘教学点、腾蛟实验幼儿园、腾蛟凤巢幼儿园、麻步实验幼儿园、万全二幼等幼儿园建设。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续建:1.鳌江站前幼儿园;2.藕莲幼儿园;3.古鳌头幼儿园;4.塘川幼儿园;5.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幼儿园新城园区新建工程;6.平阳县昆阳镇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7.平阳县新湖公办幼儿园;8.平阳县水头镇第二幼儿园章岙园区新建工程;9.平阳县鳌江镇西塘幼儿园新建工程。

增加公办园,扩大学位数。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政府

保障

情况

(四)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我县教育系统现有幼儿园103所,已建党组织17个(包含34所)。其中,幼儿园已建独立党支部11个,联合党支部6个(包含23所),向69所无党员的幼儿园派出党建指导员,幼儿园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

针对没有党员的幼儿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其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实现幼儿园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优先发展新党员,为新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到2024年争取幼儿园党组织覆盖面提升10%。

针对没有党员的幼儿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其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实现幼儿园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优先发展新党员,为新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到2024年争取幼儿园党组织覆盖面提升10%。


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

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政府

保障

情况

(五)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已达到

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与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对接,明确建设时序,实行规建一体。

落实专项布局规划。

协调专规与控规匹配,确保规划刚性落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

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已达到

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修编。与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对接,明确建设时序,实行规建一体,原则上不再新设立民办幼儿园。

落实专项布局规划,原则上不再新设立民办幼儿园。

协调专规与控规匹配,确保规划刚性落地。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

(六)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已达到

启动鳌江塘川幼儿园建设。



县教育局、各乡镇

(七)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已达到

启动昆阳一幼新城园区、鳌江站前幼儿园、鳌江藕莲幼儿园、鳌江古鳌头幼儿园、水头二幼章岙园区、县机关幼儿园新湖园区等建设。

启动昆阳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鳌江西塘幼儿园、鳌江九叠河幼儿园、萧江一幼江边萧园区等建设。

落实土地指标与部分建设资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已达到

维持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属性不变。

维持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属性不变。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政府

保障

情况

(八)财政投入到位

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生均幼儿园财政拨款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一园600元、省二园550元、省三园500元

县财政要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正常

无这一类对象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按平教〔2018〕452号《平阳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已落实相关要求。但《温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里提出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新的标准: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800元/年、500元/年,因此需要对原补助标准进行修改。

目标:修改《平阳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省市要求提高普惠补助。措施:等省市相关文件出台后,马上对《平阳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提高普惠补助。

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提高普惠补助。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九)收费合理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1.关于调整平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价〔2021〕8号)2.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未出台

2022年与发改协商出台。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市监局

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民办幼儿园收费根据省文件《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收费实行动态管理,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严格落实文件要求

县发改局

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财政要加大投入,教育系统要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不合理收费。

县教育局、县市监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

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二、

政府保障情况

(十)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要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经统计,2021年我县在编幼儿园教师年平均工资水平为77936元,其中基本工资37132元,绩效工资40804元;目前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年人均经费标准为73000元,其中年人均工资水平为60017 元,单位负担部分“五险一金”为12983元,按同口径比较,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与在编幼儿教师年平均工资水平相差17919元,为达到督导评估要求,2021年公办幼儿园雇员制(劳动合同制)教师年人均经费须提高到90919元以上。2021年的差额已补发到位。

2022年及以后,随着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和“五险一金”缴纳标准的提高,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因为在编教师工资标准调整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提高等原因,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工资与在编教师工资差距进一步拉大,年人均约差21500元,需在73000元基础上再增加21500元才能达到督导考核要求,要求财政追加经费。(经费差额测算:2022年雇员制教师工作12个月的有198人,需补经费:198×2.15万=425.7万元;2022年9月入职150人,需补经费:2.15÷12×4×150=107.5万元;新型公办园专任教师和公办园代课教师参照雇员制教师工资标准的有601人次,其中6个月的有214人次,4个月的有387人次,需补经费:2.15÷12×6×214+2.15÷12×4×387=507.4万元,共计需补经费1040.6万元)

因为在编教师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岗位等级调整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提高等原因,年人均约再提高1500元,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工资与在编教师工资差距进一步拉大,年人均约差23000元,需在73000元基础上再增加23000元才能达到督导考核要求,要求财政追加经费。(经费预估:2023年雇员制教师工作12个月的有343人,需补经费:343×2.3万=788.9万元;2023年9月入职180人,需补经费:2.3÷12×4×180=138万元,与原标准7.3万元相比,需补经费926.9万元。另外,新型公办园专任教师和公办园代课教师参照雇员制教师工资标准的有407人,需补经费:2.3×407=936.1万元,共计需补经费1863万元)

需县政府牵头,联合县财政、县人社、县教育等部门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要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高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工资标准。

县人力县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2021年调查数据,民办园教师平均工资为65691元,2019年平阳社会平均工资为67945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事项的通知》要求,年均以8%递增,2021年民办园教师工资需达到73380.6元,年人均差约7689.6元,人数约1286人,资金缺口988.89万元。另外,“五险一金”参保率没达到100%,特别是公积金参保率不高。

按要求测算,2022年民办园教师工资需达到7.34万元,按2021年的工资收入水平,年人均差约0.84万元,按949人来测算,资金缺口797.16万元,另外,“五险一金”参保率没达到100%,特别是公积金参保率不高,需通过多种手段要求幼儿园落实。

按要求测算,2023年民办园教师工资需达到7.34万元,按2021年的工资收入水平,年人均差约0.84万元,按949人来测算,资金缺口797.16万元,另外,“五险一金”参保率没达到100%,特别是公积金参保率不高,需通过多种手段要求幼儿园落实。

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偏低,建议:1.政府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奖补力度,用于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2.督促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县人力县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二、

政府保障情况

(十一)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已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住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失职问责。3.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协作、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4.注重方法,有效整治。坚持堵、疏结合的工作方法,对标对表对人整到位,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和谐。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意识;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3.加强生命教育和法制教育,激发学生尊重珍惜生命意识;4.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及时予以帮助、走出困境;5.加强部门合作,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共享信息,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化解社会舆情;6.完善应急预案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县政法委、县公安局

(十二)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已落实

所有的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先到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审批,之后到登记机关登记,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每年5月发布年检文件,对民办幼儿园法人治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依法办学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发布。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已落实

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县教育局

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已建立

2020年开始着手开展督查,现目前已经完成已经完成一轮全覆盖督查。对办园不规范的幼儿园进行一轮“回头看”。

重新启动第二轮,办园行为督导工作,出台新一轮文件要求。

对办园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要强制淘汰。

县教育局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已落实

出台《平阳县督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督学的权利和义务。

不断优化督学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县教育局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已完成

排查无证园,进行治理。

继续进行无证园治理。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监局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我县没有民办幼儿园上市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已落实

过度逐利行为,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性办学,稳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95.19%。不断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督查,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制度。

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

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三)办园条件合格

26.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图书配备人均大于等于4本(或省标)

部分幼儿园图书配备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根据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6号文件精神,在新建幼儿园中按实际教学需要配置幼儿图书。

根据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6号文件精神,在新建幼儿园中按实际教学需要配置幼儿图书。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27.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部分幼儿园图书配备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根据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6号文件精神,在新建幼儿园中按实际教学需要配置玩幼儿玩教具。

根据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浙江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6号文件精神,在新建幼儿园中按实际教学需要配置玩教具。



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1.平阳县共有幼儿园106所,2017年前建成的有78所,其中生均建筑面积41.46%达标、生均室外游戏场地面积54.88%达标、生均用房建筑面积28.05%达标,“三个生均”都达标的占19.51%。2.2017年后建成的有28所,其中2所幼儿园未达到标准。

通过建设幼儿园分流幼儿,完善园舍条件、提高三个生均面积:续建昆阳三幼等6所幼儿园和新建鳌江站前等9所幼儿园。续建昆阳三幼等6所幼儿园和新建鳌江站前等9所幼儿园。

续建:1.鳌江站前幼儿园;2.藕莲幼儿园;3.古鳌头幼儿园、4.塘川幼儿园;5.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幼儿园新城园区新建工程;6.平阳县昆阳镇中心幼儿园新城园区;7.平阳县新湖公办幼儿园;8.平阳县水头镇第二幼儿园章岙园区新建工程;9.平阳县鳌江镇西塘幼儿园新建工程。

需要土地指标18亩(萧江江边萧15亩、昆阳镇第一幼儿园新城园区3亩)。

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十四)班额普遍达标

29.县域内幼儿园班额符合规定。

按“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计算,目前我县有67个小班、68个中班、40个大班超班额。

目标:控制超班额,使县域内幼儿园班额符合规定。措施:2022年秋季全县小班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

目标:控制超班额,使县域内幼儿园班额符合规定。措施:2023年秋季全县小班人数不得超25人/班,中班人数不得超30人/班,大班人数不得超35人/班。


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

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五)教师配足配齐

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个别幼儿园人员配备不达标。

对接编办对登记设立的幼儿园要核定2-3名的编制教师,予以保障园长和财务人员为在编教师,中心园编制附加10%。

通过招考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补齐教师。

编办对登记设立的幼儿园要核定2-3名的编制教师,予以保障园长和财务人员为在编教师,中心园编制附加10%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通过招考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补齐因新建和增班缺编教师。

通过招考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补齐因新建和增班缺编教师。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在园幼儿总数25049人,专任教师1818人,师生比为1:13.78

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核定各园编制,中心园编制附加10%。

通过招考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补齐教师。

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核定各园编制,中心园编制附加10%。

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持证率95.6%

加大督促力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到年底100%持证上岗。

建立未持证上岗处罚机制建立未持证上岗处罚机制。核查落实无证人员名单,要求各园逐一辞退无证人员或在2023年考取教师资格证,聘用有证教师上岗任教。


县教育局

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已落实

通过开设“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策略与方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园长外出考察学习,分片区(万全、水头、鳌江、萧江学区)分层分类开展90学时培训,实施学前教育教师五年全员培训方案,计划完成全县20%教师(包含园长)的各项培训项目。

通过开设“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素养提升”等专题培训,园长外出考察学习,分片区(鳌江、萧江、昆阳学区)分层分类开展90学时培训,实施学前教育教师五年全员培训方案,计划完成全县20%教师(包含园长)的各项培训项目。

需参训人员较多,若全在县内开展则“专家资源库”资源少之又少,若带出培训则培训经费缺口较大。

县教育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距离目标值差距

2022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2023年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需县政府或其它

部门解决的事项

责任部门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个别民办不到位

目标:督促民办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体落实措施:1.起草下发加强民办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文件。2.师德师风主题集中培训1-2次。3.建立民办学校师德师风工作抽查制度。

目标:督促民办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体落实措施:1.年师德师风主题集中培训1-2次。2.建立民办学校师德师风工作抽查制度。

县教育局

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目标:确保无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发生。措施: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准则。2.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时刻做好防范工作。3.建立民办学校师德工作抽查制度。

目标:确保无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发生。措施: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准则。2.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时刻做好防范工作。3.建立民办学校师德工作抽查制度。

县教育局

(十七)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37.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已达到

目标: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措施:通过等级园创建、课程推进会、防止“小学化”检查等落实应目标。

目标: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措施:通过等级园创建、课程推进会、防止“小学化”检查等落实应目标。


县教育局

(十八)开展社会认定度调查

38.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1.加强宣传,全面展示平阳学前教育发展成果,营造良好氛围。2.深入动员,精心组织满意度测评工作。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