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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133/2022-13279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退役军人发〔2022〕18号
其他信息

关于发放2022年4月份抚恤优待 补助经费的通知


20224月份抚恤优待补助经费合计4469985元,其中:优抚人员定期抚恤补助金4104014元,护理费81551元,门诊包干费228906元,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专项中列支4241079元,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中列支228906元。现通过平阳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将上述补助经费发放到各对象市民卡账户,请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24月份优抚人员定期抚恤补助金、护理费、门诊包干经费汇总表

        2.20224月份各乡镇支出汇总表

平退役军人发〔2022〕18号 附件4月汇总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