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度平阳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的通知


平民〔 2023〕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阳县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平民〔2022〕24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与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经研究决定,本年度符合条件有高级工4人、初级工1人、过渡人员5人,共计10人予以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共计16900元。

此经费从省级补助指标“养老服务体系”专项(浙财社〔2021〕91号)中列支。列“2081006养老服务”功能科目,部门经济分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通过财政支付平台下拨到户(户名:代理支付款项--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开户行: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5901001262242000690)。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4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印发

70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