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阳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的通知


平民〔 2023〕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消除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县民政局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残疾人之家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4月19日至4月2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县在营养老机构、残疾人之家。

三、检查内容

(一)查电气: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磨损、接触不良,是否电动自行车充电是否规范。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多个插线板连接)或未落实套管等保护措施,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消防通道停放、充电的。是否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二)查火源:查厨房有无灭火器等器材,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燃气用具是否安全,是否安装燃气安全智能控制设施,是否落实专人看护和安全保护,是否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居住房屋内使用明火。是否严禁在养老机构场所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是否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查通道: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消防车等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防火门是否正常。严禁通道被杂物堵塞、上锁封闭。

(四)查设施:查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附近是否有可用消防水源。

(五)查制度:查工作人员是否了解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规范操作,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六)查责任:查场所消防责任、安全管理是否定人定岗,查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检查巡查等工作要点。

(七)查监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日常检查、巡查责任是否落实,每半年是否做到消防演练一次。

(八)查食品卫生:是否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食品留样、消毒设施正常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始终绷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这根弦,加强安全检查和服务,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报告制度,如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机构稳定、危害机构内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属地镇(乡)与县民政局、县残联报告,并妥善做好应急处理。

(二)明确安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做好自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自查不留死角并整改到位;各镇(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督查,掌握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好整改,确保本辖区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零发生;督促社会福利机构通过检查达到宣传教育和单位自我管理能力提升的目的。

(三)严格检查到位。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拉网式”的大检查大整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当场能整改,要立即整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直至整改到位。对未落实整改或者整改进度缓慢的该约谈的约谈、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报送人:平阳县民政局;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报送期限:2023年4月27日

附件1:平阳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检查表

附件2:平阳县在营养老机构花名册

附件3:平阳县残疾人之家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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