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治四管三防”专项行动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巩固提升“遏”及除险保安系列行动工作成效,全面贯彻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县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五治四管三防”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15条、省25条和我50条重要措施要求,进一步强化易发生亡人事故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拿优秀进前三,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五大专项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摸排掌握新增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对照市级整治标准强化物理隔断、安全疏散、钢制防火门、逃生梯、智能烟感等关键环节隐患整治,对存量“两类场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使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建立“抽查、督改、回访、销号”线上工作闭环结合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2层及以下砖木或全木结构联排式民房,扎实2000户弱势群体居所消防安全民生实事改造提升项目深入推进第二批2“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摸清底数信息,分类施策推进隐患整治。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四有四无”管理要求。(牵头单位:县消防安全专委办,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各乡镇)

2.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2023〕40号)要求,持续推进行业部门协同共治、源头隐患闭环治理、重点违法精准查控、道路安全科技应用、交通安全精准宣教等5大体系建设。组织“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事故多发点段护栏缺失、擅自开设路口、灯光照明等事故隐患治理。开展老年人排查、走访、宣传,加强老年人交通出行规律习惯分析研判,实现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对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强安全等级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危货运输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丧事用车管理,杜绝丧事车辆非法营运。(牵头单位:县道路交通专委办,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3.开展涉海涉渔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商渔共治十大联动机制,常态化落实联合执法监管,重点加大对商渔船交汇密集区、渔船主要作业区等水域的巡查力度提升海上“黑色四小时”应急防范能力,每月至少组织1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砂石运输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三无”船舶海上专项打击行动,实行“船东自查、合作社排查、乡镇核查、部门抽查”四级联查,深入开展专业性隐患排查,逐船建立一船一档及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培训教育提高主要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严格岗位适任持证培训,突出应知应会、实操技能,强化考核评估,提高船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三强三促”系统治理实施海上“千船示范万船整治”工程,在2023年伏休结束前完成全县5艘引领船培育。(牵头单位:县涉海涉渔专委办,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鳌江海事处等部门)

4.开展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在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整治未开展专项安全设计和综合风险评估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建设施工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整治超前处理、钻孔、爆破、找顶、支护、衬砌、动火、铺轨等关键作业工序不规范,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勘察设计标准不足,通风、照明、粉尘、有害气体等作业环境标准不达标,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加强施工现场高坠事故风险隐患整治,重点加强农民自建房、装修装潢领域安全监管,逐一排查建筑施工项目高处作业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按照高处作业施工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可靠的安全管理措施。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楼一户一村一组”。(牵头单位:县建筑施工专委会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部门)

5.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持续摸排梳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底数,轻工行业重点排查整治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霖制、印染、蔬菜脆制、造纸等6类企业,市政行业重点排查整治地下管网、污水窨井等作业行为,施工工地重点排查整治地下空间、泥浆池等场所,农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畜牧沼气等场所,逐一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负责人,解决有限空间管理安全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审批不落实、外包作业失管、盲目施救等问题,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格落实到位。重点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全托管运营、外委作业情况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员工动态培训教育,确保知识入脑、意识入心、安全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投公司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二)全面加强四大领域监管

1.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持续开展生产销售环节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销售不符合标准或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劝导行动,针对各区重点路口、路段、交通黑点,加大执法力量部署,劝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提高守法率和头盔佩戴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外卖送餐企业进行约谈,强化平台企业源头管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专项打击,加强两类场所、自建房集中区域电动自行车的常态检查,并纳入夜查夜巡重点内容,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违规充电。做好道路、公共场所、小区等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建设公共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换电设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

2.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港口危险罐体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整治柴油储存经营隐患依法落实将柴油生产经营纳入危化品管理政策要求强化成品油市场管理,确保各类风险管控到位全面开展全民宣教严管撬装、流动加油车辆经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危货车辆管理,定期开展检测,严格落实驾驶员、押运员资质要求。加强餐饮行业醇基燃料使用管理,做好醇基燃料使用的消防风险管控。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涉及的环保设施是否一体化纳入安全设计和安全评价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县危险化学品专委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3.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加强旅游景区重点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运。按照《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95号)《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50号)要求,加强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摸清玻璃栈道类项目底数,掌握项目投资主体、项目运营主体、项目安全运营情况、项目安全评估及日常维护保养等情况,督促经营单位做好监测、维修。结合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经营轮滑、滑冰、射击、射箭、滑翔伞、热气球(不含系留式气球)、帆船(板)、皮划艇等体育类项目以及桨板、摩托艇、飞拉达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监管指导,确保“安全运动、健康运动”。(牵头单位:县旅游安全专委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兴阳集团,各乡镇)

4.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监管。加强涉地下管线施工安全监督,紧盯市政建设、电力上改下、绿化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零直排整治等易出现施工赶工期项目,按照“预防为先、齐抓共管、从严执法、标本兼治”原则,深化联动机制,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八个必须”,强化施工许可和道路挖掘等审批监管。加强燃气管线核查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施工、野蛮施工,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有效实施赔偿损失、立案处罚、责令停工、降低信用、建立黑名单等惩戒,确保地下管道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电信平阳分公司、移动平阳分公司、联通平阳分公司、平阳华数,各乡镇)

(三)严格抓好三类灾害防范

1.抓好森林防火。持续推进实施森林防灭火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一体化机制,及时会商研判火险形势强化火情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禁火令严格执行封山禁火六条规定。加强防火巡护、火种管控、火源管理重点防范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用火等火源风险,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专业巡防和救援力量,完善设施设备配置,科学指挥扑救严防人员伤亡。(牵头单位:县森防指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

2.抓好极端天气防御。开展人员避险转移、海域安全、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和地下空间、山塘水库河网、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八张风险清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严格落实“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灾害性天气风险提示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决策时效。制定完善“五停”“五断”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专业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完成应急抢修。(牵头单位:县防汛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等部门)

3.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风险分级管控,做到隐患即查即治、风险有效管控。深入推动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监测网络建设、预报预警数字化、应急能力提升、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保障等“六大”工程。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覆盖率、专业监测覆盖率、预报预警水平、应急处突能力、风险隐患治理率,确保风险源头管控实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

(四)其他重点问题整治

进一步完善燃气领域全链条监管,强化日常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黑气”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起伏不平、桥头跳车、窖井跳车等问题排查整治。牵头单位:县城市运行专委办)聚焦工矿领域“三场所三企业”,持续深化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环保设施重大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工矿专委办)。持续推进能源、民爆领域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动办〈按职责分工〉)。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动态处置的隐患闭环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路径

(一)加强分析研判,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巩固除险保安成果,对照9个重点行业领域47类风险隐患常见“风险清单”,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职责加强安全生产规律研究和形势分析,针对亡人事故、无人伤亡的安全风险事件进行复盘分析,聚焦危险环节、危险工序、危险目录,持续加大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对研判掌握的重大风险实行专项督办闭环管理。

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基层基础风险防范能级。聚焦安全风险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针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问题隐患动态排查,排查问题纳入风险防控系统,强化风险提示、隐患交办、问题督办、工作警示等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加强多跨协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综合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现代科技执法手段,对高风险领域和企业实现全覆盖监管。建立应急视频汇聚系统,全面接入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资源,结合无人机、单兵、布控球等移动监控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实现突发事件现场可视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加大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暗查暗访力度,落实基层应急执法车辆保障,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抓责任落实,提升依法履职统筹协调能力。健全安全生产全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领导、监管、主体”履职尽责“一本账”。按照“三个必须管”要求,持续完善部门监管职责动态机制,不断厘清部门职责清单,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安委办、各专委办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能力,不断完善运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负责、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要求,将行动具体任务纳入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辖区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各类不同风险隐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制定工作标准,工作结果纳入每月管控力指数排名;各乡镇要强化执行力,于5月底和11月底前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联系浙政钉:612911)。县安委办要强化工作统筹,常态化组织开展“四不两直”巡查督查,强化刚性督导,实施“月排名”动态考评机制,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闭环管理。乡镇各部门要持续推进风险辨识控管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超前辨识预判各环节部位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监管,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主体责任,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落实到位,确保隐患整改期间安全风险可靠管控,确保事故隐患整改闭环到位。

(三)强化系统治理。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一盘棋”思想,用系统思维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融入社会治理“一张网”,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强化社会监督,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进一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安全生产氛围。

 

附件: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清单

    附件: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清单.docx

 

 

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