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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资管办〔2023〕12号 > 关于印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万人评中心科室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各科室、交易中心各科室: 现将《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万人评中心科室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接通知后,认真抓好落实。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万人评中心科室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持续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全力优化平阳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全县机关中层科室服务质效,根据《2023年度全县万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平委办〔2023〕12号)以及《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万人评机关(含国企)中层科室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平机党〔2023〕20号)文件精神,结合县资管办实际,制定2023年度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万人评中心科室活动(以下简称“万人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以涉企部门及服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中层科室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社会热点,对县资管办督查科及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中层科室开展多维度、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评议,倒逼理念提升、流程优化、机制重塑,推动干部作风改进、服务质效提升、发展环境优化,以“一城五地”为战略重点,为加快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作出贡献。 二、参评对象和评议人员 县资管办督查科及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中层科室被列入全县机关“万人评议”活动。 评议人员由各参评科室办事服务对象、民营企业家(亲清联络站)代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聚力创新、改革、开放三大领域三个“一号工程”推进;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政令不通、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高效化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助企纾困政策直达机制,提高企业办事便捷度;是否优化便民举措,提供优质政务服务等问题。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未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存在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增加基层负担行为;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否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为”;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则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 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30分)、亲清联络站评价(10分)、“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办理情况评价(5分)、“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办理情况评价(5分)、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价(10分)、管理单位评价(5分)、监督检查评价(20分)、网络评价(15分)和加分项组成。 评议工作分日常评价、网络评价、综合评价三个阶段进行。 (一)日常评价阶段(实施时间:4月下旬一11月中旬) 1.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占30分)。机关(国企)中层类按相关要求报送服务信息到温州市万人综合评议网络系统,市评议办将对各参评科室办事情况进行短信、电话回访满意度实时调查评价,并定期将有关数据通报给县评议办,县评议办根据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30分;服务对象评价低于50票的单位计分方法为:参评科室(站所)该项总平均分×70%+(“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30分×30%。 机关中层类参评单位按工作规范要求(详情见附件2)于5月5日开始报送日常服务数据工作,并登陆温州市万人双评议网络系统报送日常服务数据,用于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每个参评科室一个独立账号和密码(详情见附件1),凭账户密码,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温州市万人双评议活动网络系统(http://py.wzlzw.gov.cn/admin-dist/)(极速模式)。参评单位窗口科室日常服务数据原则上每日一报,确有其他原因可在次日中午11:30前录入,否则系统不予采录(视为漏报)。窗口以外其他科室每月一录入,录入时限为当月25日,25日后的日常数据转入下个月份录入。 2.亲清联络站评价(占10分;一年分两次汇总)。县评议办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对机关(国企)中层类的履职成效进行评价。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0分。 3.“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办理情况评价(占5分)。由县信访局负责实施,根据职责制定考核评价细则,对日常投诉问题的办理和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赋分(评价标准见附件3),赋分情况每季度报县评议办并向主管单位通报。 4.“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办理情况评价(占5分)。由县评议办负责实施,评价实行扣分制,每个评价项目分扣完为止(评价标准见附件4),县评议办将扣分情况每季度反馈机关工委。 5.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价(占10分)。由县司法局负责实施,以依法行政为导向,以规范执法为目标,通过案卷集中评查、日常执法抽查、个案(专项)监督和执法线索处置监督等为主要方式,对参评科室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价赋分(评价标准见附件5),赋分情况每季度报县评议办并向主管单位通报。 6.管理单位评价(占5分)。对参评的中层科室分别进行分档排名赋分(优秀(5分-4分<含>)、良好(3.9分-3分<含>)、一般(3分<不含>以下));所属参评科室3个及以下的,每档不多于1个;所属参评科室3个以上的先按每档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排名赋分,剩余科室区分不同档次赋分。评价结果按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排序后由市场管理科汇总报县评议办(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7.监督检查评价(占20分)。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月对各参评对象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标准见附件4)。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投诉件核查,以及梳理汇总县委县政府通报、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处理、巡察机构发现问题等方式(立案查处时间认定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 机关工委每季度将日常评价计分情况报县评议办。 8.加分项(5分,分值不占评价总分值)。积极鼓励参评对象立足职责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表彰表扬(发文)加分:国家级的加5分,省部级的加3分,市厅级的加1分,同一事迹取最高分。国家级的表彰表扬机构一般应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办、国办),省部级的表彰表扬机构一般应为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家部委,市厅级的表彰表扬机构一般应为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省厅委局(表彰表扬荣誉事项应属于系统或条线的综合性工作)。 先进典型工作加分:参评科室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宣传评议活动在清廉建设、作风建设的典型事例被中央纪委、省纪委外宣媒体、“清廉温州”微信公众号和人民日报、浙江日报(除地方专版)、温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3分、1.5分、0.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封顶3分)。 评议主动问责加分:对评议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主动问责相关负责人的给予加分,党纪政务处分每件加1分、诫勉谈话每件加 0.5分(封顶3分)。 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期限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加分项内容由各参评科室汇总到市场管理科后统一于11月11日前报至机关评议办和县评议办(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网络评价阶段(实施时间:11月底一12月上旬) 1.对象筛选。11月底,机关工委将评议结果报县评议办,县评议办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县评议办在日常评议掌握的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筛选出50个“满意单位”参评候选名单;从低到高筛选出50个“不满意单位”参评候选名单;2022年度10个“不满意单位”直接列入网络评价,共110个参评对象参加网络评价。 2.参评人员。一是参评科室服务对象;二是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包括乡镇班子成员、社区党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民营企业家(亲清联络站)代表、特约监察员、县营商环境观察员及参评科室负责人。 3.评价方法。由县评议办牵头组织,采用密码测评(一名参评人员一个账号、密码一次性使用)方式,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参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参评科室进行满意度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参评人员对参评科室逐一评价。 4.计分方法(占15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总票数×15分。 (三)综合评定阶段(实施时间:12月中旬) 经日常评价、网络评价后,县评议办汇总参评科室各项分值,按总成绩排名综合评定“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各10个,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而后在10个“不满意单位”中按综合评定分数由低到高确定3个“最不满意单位”。12月下旬,县评议办向市评议办报送评议结果,参加市万人双评议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的评选。 五、结果运用 (一)考绩赋分方面。在“万人评议”活动中被评为“满意单位”的科室,赋以“百分制”考核加分,进入前3名,所在参评科室负责人、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分别加20分、15分和10分;进入前10名,所在参评科室负责人、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分别加15分、12分和8分;“万人评议”进入前50名,参评科室负责人、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分别加5分、4分和3分。在“万人评议”活动中被评为“最不满意单位”的科室赋以“百分制”考核扣分,进入后3名,参评科室负责人、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分别扣20分、15分和10分;进入后10名,参评科室负责人、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分别扣15分、12分和8分;“万人评议”进入后50名,参评科室负责人、副科长、一般工作人员分别扣5分、4分和3分。 (二)整改落实方面。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机关中层科室,在次年6月组织“不满意单位”复评,在复评结果整改合格前,机关中层科室正、副职不得提拔和平级调动(若为公务员身份的,职级不得晋升),对复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参评科室主要负责人一律予以跨部门、跨领域、跨条块刚性调整等组织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5月上旬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刻贯彻落实县“万人评议”工作精神;5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4—11月抓好评议各项工作落实。办各科室、中心各科室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做好参评工作。 (二)严肃参评纪律。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少报、漏报、瞒报、假报办事服务数据;严禁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严禁打击报复或干扰作出不满意评价的服务对象,严禁在网络评价以各种形式拉票或干扰投票。对违反规定并经查属实的,有关评价内容从重扣分,并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参评科室若在工作中收到服务对象对其不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我办将及时作出相应惩罚措施,一是针对初犯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针对次犯人员,要求提供书面检讨,并在公示栏进行张贴;三是针对再犯人员,要在大会上进行公开表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交党组研究报县人事部门处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在单位内部网站大力开展“万人评议”工作宣传,加强评议活动的宣传引导,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的积极性。中心各科室要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主动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在醒目位置设置亮相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评议活动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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