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发〔2023〕57号 关于明确平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申办程序的通 知
时间:2023-05-19 来源: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次数: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政策实施,明确申办程序,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提升农业装备应用水平,加快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浙江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机发〔2021〕3 号)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22〕104号)精神,为了确实方便农民办事,减少出行的不便,购机者自主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现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平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申办程序,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操作程序

统一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购机者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购买行为、购机发票价格等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与农机产销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鼓励通过签订买卖合同方式共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2.申请。购机者在购机行为完成后,凭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地址、电话、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一卡通或银行卡(折)以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自主到县农业农村局或乡镇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购置牌证管理(如:拖拉机、收割机)、现场安装或省级累加补贴的产品(如:烘干机、热风炉、轨道运输机、插秧机、农用无人植保机)须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3.审核核验。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按照“谁受理、谁建档、谁核验、谁负责”的原则,对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购机者需补正的资料;核验: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机具核验工作。

4.结算兑付。乡镇应定期将档案资料移交至县级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经审核无误后,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县农业农村局在完成公示后将结算意见报县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购机者兑付资金,完成资金结算。

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导致当年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二、管理与监督

1.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组织到位。有关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办公设备,落实专人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按分工承担相应职责,不得拒办。鼓励在乡镇(街道)政务大厅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购机集中地等处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具体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购机信息公示、机具核实(包括规格型号、主要配置、出厂编号和参数)、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受理、结算初审意见和购机补贴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有关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大中型机具、重点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产销企业、购机者,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以及相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

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认真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做好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3.强化信息公开,确保阳光透明。有关乡镇政府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范围,利用各种形式,及时将补贴产品范围、补贴额一览表、补贴对象、操作程序、投诉渠道、责任追究、网络监管等内容向全社会公开。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报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双强”专班组机械强农小组,联系电话:63711768。

附件: 各乡镇办理购机补贴负责人员名单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   

各乡镇办理购机补贴负责人员名单

序号

乡镇

负责人

手机

(纪委网)

经办人

手机号码

纪委网










































































































注:各乡镇于5月10日前将购机补贴负责人员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

抄送: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