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农〔2023〕148号 关于拨付平阳县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5-19 来源: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次数: 字号:[ ]

各购机户:

根据《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及我县农业双强相关政策文件,经购机户申报,相关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局核实、公示,现将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1.3722万元拨付给你们(资金来源见附件1,补贴详情见附件2)。

该资金中补给个人的336.6174万元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到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户名:代理支付款项—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开户行:平阳农商银行,账号:85901001262242000690),由平台拨付到各购机户;补给农业企业的114.7548万元由国库中心直接拨付(详见附件2)。


附件1:平阳县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来源明细表

附件2:平阳县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1

平阳县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来源明细表

资金来源

专项名称

金额(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年初预算

农机补贴专项

76.3846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303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年初预算(浙财农〔2022〕83号)

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

246.82

浙财农〔2022〕33号

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

56.353

浙财农〔2021〕64号

71.8146

合计


451.3722




附件2附件2 (2022年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