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一、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和引领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负责制定县传媒中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促进传媒事业发展壮大。
三、负责管理运行县传媒中心所属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各个时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宣传任务,承办各类重大宣传活动。
四、负责管理运行上级部门指定的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和负责做好各类自办节目的采编、制播工作。承担中央广播电视地面无线覆盖任务,做好中央、省、市广播电视无线转播工作。承担县传媒中心所属所有媒体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技术保障,确保优质、安全传输和刊播。
五、贯彻执行广告发布政策,制定广告经营、审查、刊播管理制度。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广告制作、发布。发挥传媒优势,大力发展相关文化产业。
六、按照传媒事业发展的需要,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多层次地培养传媒专业人才,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