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拟制的《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来电或来信反馈。 联系地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阳镇吉祥路108号4楼409室)。 联系电话:59885106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科室、基层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平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政办〔2020〕3号)规定,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我局职责范围内继续有效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