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3〕79号 关于同意平阳县昆阳镇第三小学扩建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昆阳镇第三小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平阳县昆阳镇第三小学扩建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昆三小〔2022〕33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3〕31 号文,我局于2023年3月10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投公司、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供电局、昆阳镇人民政府对浙江新创规划建筑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西马路166号(昆阳三小)。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15604.58平方米,本次设计地块用地面积7539.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367.14平方米,其中地上食堂教职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972.7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37.48平方米。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局设计;(二)建筑间距按规范设计;(三)按规定设置隔油池。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给排水设计:做好污水管道排放衔接,校园内实现雨污分流;(二)电气设计:主要通道用电、厨房主要设备用电及主要操作间备餐间、消防设备负荷为二级,其余按三级负荷供电。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2034.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2.11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3年4月13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投公司,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供电局,昆阳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6-330326-04-01-4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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