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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3〕63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管理,切实提高员工编制的使用效益,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国资监管制度的通知》(平政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府性、公益性、功能性水资源开发和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负责经营性水利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三)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投融资运作。 (四)负责全县涉水资源、涉水国有资产资源的经营和管理以及相关水利工程配套服务产业的开发经营。 (五)依法对所属公司和控股、参股公司按出资额拥有资产收益权、经营者选择权及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六)负责公司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国企建设、群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水利物业化管理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市场物业化项目竞争及相关经营性服务,做强经营主业。引领全县水利物业化行业规范发展,推动形成区域物业统管运营模式。 (八)承办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3名,其中主任(副主任)1名。 负责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的日常事务;综合性会议会务及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负责公司综合协调;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组织人事、人员招聘、调配、考察、任免、培训教育、薪酬福利、辞职辞退等管理和指导;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及考绩考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宣传、保密、保卫、会务、后勤、接待、精神文明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负责车辆管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国企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公司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等日常工作;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 编制4名,其中经理1名、副经理1名。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利润分配草案、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投资统计;负责与财政(国资)、市场监督、税务等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协调与沟通,营造公司良好的财务经营环境;负责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公司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重大决策;负责工程项目的用款进度监督、组织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及报批工作;配合投资发展部提供财务依据;配合运营管理部门做好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企业财务管理、经费拨付、经济责任制指标考核等工作;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营管理部。 编制2名,其中经理(副经理)1名。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制订与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制订经营管理办法及监管措施;负责拟定运营方案;建立运营分析模型,优化运营状况,保障盈利水平与管理水平;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编制公司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负责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下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和实施措施;负责配合建设项目的资产划拨移交工作;负责开展经营性项目及重大收购、兼并、重组等事项进行前期调研、分析及论证,拟订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下属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指标及考核办法;负责融资筹资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开展具体的融资筹资、发债等资本运作工作;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研究分析投融资需求,草拟公司投融资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方案和融资(还款)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公司投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加强债务风险分析,防范债务风险,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等;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重大项目部。 编制2名,其中经理(副经理)1名。 负责草拟公司建设项目的说明书或项目的设计方案论证材料;负责办理立项申请;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货物采购、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档案的归集、整理、移交及保存;协助工程管理部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建设部。 编制4名,其中经理1名、副经理1名。 负责编制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大纲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技术、合同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变更及审核;负责工程项目统计、汇总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管理、项目交付、移交、结算等工作;负责梳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方案;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已建未移交工程管理、维护养护工作;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编制2名,其中主任(副主任)1名。 负责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制定完善公司内部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和规定;对反映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以及工作人员问题的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按照管理权限,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公司工作纪律及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清廉国企”建设;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审计法务部。 编制2名,其中经理(副经理)1名。 负责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向单位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损失、重大风险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作与配合,实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研究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公司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参与并监督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投资、资产转让等重要经济活动;负责对拟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进行审核并负责合同的跟踪管理,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与外界经济纠纷,当纠纷发生时,组织人力、物力妥善处理;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比照副科级干部管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比照正股级管理。公司核定国企正式编制25名,其中领导班子职数6名(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7个部室,中层干部职数9名,员工10名。下属全资子分公司的国有企业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县国资办审定。 公司党组织、工会等群团组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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