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灭失)注销公告
因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权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8)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28501号
林奇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0.91/81.82
腾蛟镇联源村联源东路114号
2
浙(2018)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28473号
44.66/89.32
腾蛟镇联源村
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水头分中心
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