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环平函〔2023〕16号 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1日,我局对水头镇龙涵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瑞平苍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非法侵占龙涵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部分区域,存在较严重的生态环境风险,影响了水源地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请你局切实加强对该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并按照《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立即组织清退非法占用区域,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填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销号确认表》(附件2)并盖章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水环境科。 联系人:池瑞昌,联系方式:1395***2525(浙政钉同号),电子邮箱:379077789@qq.com。 附件:1.《龙涵村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2.《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销号确认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龙涵村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2023年3月31日巡查发现,龙涵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瑞平苍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非法侵占龙涵村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部分区域的问题,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条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管控要求。 附件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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