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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书遗失(灭失)声明2023年6月20日-徐悦海
时间:2023-06-20 来源: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徐悦海,因保管不善,将27a0006400、27a0006410、平集用(1996)字第33-0038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悦海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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