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不动产首次登记
编号:
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11日)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腾蛟镇龙飞路69-1号(腾蛟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577-58118553
序 号
不动产权利情况
备 注
权利人
类 型
坐 落
面 积
用 途
1
王际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腾蛟镇龙岭村斗米直22号
41.81/83.62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付品告
腾蛟镇顺和村
45.72/83.52
4
付品裕
42.72/83.52
2023年6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