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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3-134556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登记号 CPYD01-2023-0006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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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3〕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0〕27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浙江省消安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消安委办〔2021〕4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3〕40号)精神,全面强化乡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强化基层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乡镇“一委一站一队”(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创建,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2023年4月底前,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挂牌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2023年6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六大常态运行机制,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1.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组织架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由公安派出所、应急管理中心等相关基层站所负责人担任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具体承担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办公室主任一般由乡镇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兼任。

工作职责: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各系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定期听取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析、评估、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定期调度、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指导、督促各职能站所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涉及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4月30日前,各乡镇通过正式公文明确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相关组织架构,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2.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

组织架构:乡镇挂牌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负责落实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由乡镇中层干部担任负责人,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可实行独立运行,其他乡镇依托承担消防管理职责的机构运行。各乡镇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火灾防范实际,明确与消防工作相匹配的人员编制配置,原则上按照一类乡镇(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配置不少于3人、二类乡镇(腾蛟镇、麻步镇、海西镇)配置不少于2人和三类乡镇(山门镇、顺溪镇、南雁镇、凤卧镇、怀溪镇、南麂镇、闹村乡、青街乡)配置不少于1人三档划分。县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业务指导,实行年度工作考核和月度工作考评,作为乡镇安排岗位、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工作职责: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管、督查、宣传、指导;指导督促各科所站队、村(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做好消防领域委托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有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完成乡镇和上级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月30日前,各乡镇通过正式公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组织架构及相关责任分工,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3.村(居)民委员会。

组织架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兼组长),一名委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托驻村(社区)干部、平安巡防员和网格员等基层队伍,负责统筹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工作职责:组织本地居民制定贴合实际的防火公约,并在村内显目位置设置宣传专栏;固化消防安全“敲门入户”工作机制,利用村居广播、消防三轮摩托车等媒介常态化开展家庭防火、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加强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日常管理,维护好消防水池、消防栓、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定期组织村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居民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定期向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未来乡村、未来社区以及江红“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等工作共同落实,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村(居)志愿消防队建设。

5月31日前,各村(社区)通过正式公文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兼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相关组织架构,并报乡镇备案。

4.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组织架构: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灭火救援实际,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县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工作的指导,将其纳入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推动规范“建、管、训、用、养”各项机制,强化联勤联训和督查考核。

工作职责:承担辖区火灾扑救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灾能快速高效处置,打造消防救援突击队、消防隐患排查队、消防巡防巡查队、消防知识宣讲队、消防服务志愿队“五队一体”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二)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1.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辖区火灾形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工作要求,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2.隐患闭环排查整改机制。深入开展辖区内各单位(场所)日常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工业企业、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高风险单位(场所),落实“3030”闭环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以基层智治平台为主干,积极推广应用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单位风险管控平台等数字化应用,推动消防工作一贯到底,提升风险监测、智能研判、智慧监管能力。

3.群防群治管控机制。重点时段或特殊时期,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应组织开展乡镇、村(居)、企业三级巡防乡镇应合理安排机关力量,对辖区开展面上巡防;村(居)应组建巡防队伍,对重点区域开展巡防;企业应按照“有基本力量、有基本设施、有基本制度、有基本培训”四个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巡防巡查。积极培育地方特色志愿者队伍,因地制宜进行推广,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消防巡防、打更、宣传等活动。

4.督导检查预警督办机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每日值班领导应带队开展夜查。在重要时段应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大检查频次,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按照“每月预警提示、特殊时期每周预警提示、重要情况立即预警提示”的要求对村(居)、职能站所进行预警提示。对消防工作推进不力或日常督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5.“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居住出租房、消防通道等领域消防赋权执法;对涉及部门职责交叉或现有法律法规未明确主管职能部门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对辖区内消防安全情况复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利用信用惩戒、强制手段等整治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基层消防管理组织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应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6.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级消防宣传教育场馆的作用,建立并落实定期开放、效果评价机制,便于群众就近参观学习培训。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应急广播等平台作用,在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播出应急知识时,加大消防内容投放比例,拓展消防安全常识传播覆盖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0条措施”,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消防救援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各乡镇也要参照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同时以基层治理“一件事”为突破口,将基层消防力量纳入基层智治系统统筹建设,在未来乡村、未来社区等场景中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和力量的保障措施,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相关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夜查夜巡、消防整治、灭火救援等奖励或补助机制。提高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政治待遇,对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晋升晋级。鼓励基层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培育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样板。

(三)加强督考推进。广泛借鉴全国消防组织建设经验,根据经济体量和火灾总量分类型、分区域推动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建设。县消安委会应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级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情况,实时评估建设成效,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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