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3〕148号 关于同意平阳县机关幼儿园新湖园区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机关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平阳县机关幼儿园新湖园区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县幼〔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2〕224号文件,我局于2023年4月7日召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规划科)、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交警大队、县公投公司、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县铁塔公司、海西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西湾围涂区块A-R22-25-01地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学校总用地面积7810平方米(约11.72亩),建筑占地面积为2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756.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89平方米(包括门卫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56平方米(消防水池面积135平方米不计建筑面积),并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0个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二)建筑退让距离、拟建建筑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按规范执行;(三)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区域,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与道路连接线的标高差因符合规范要求;(四)设置校门口接送广场,以满足家长接送、等待及幼儿园人流疏散等功能需要;(五)立面整体造型要与周边学校相协调,形成一个整体教学氛围;(六)景观绿化设计按规范要求实施。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二)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室内采用污废合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消防用电、主要通道用电、厨房主要设备用电及主要操作间备餐间照明均属于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四)有关暖通、弱电、照明、智能化等设计内容请结合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完善。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住建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县资规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上述部门衔接。 九、总投资概算为586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02.7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工程概算汇总表 2023年5月19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人防办,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县公投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交警大队,县铁塔公司,海西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8-330326-04-01-874068 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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