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公告〔2023〕第7号
根据企业申请,经我局审查同意,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3家,重大危险源备案企业1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企业6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购销合同文本备案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企业3家,现予以公布。
附件:平阳县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名单
附件:平阳县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名单.doc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