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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局党委决定: 应新闻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与安全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许道蒙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与安全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渔船检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小颖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农村公路科科长职务; 黄文晴同志任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廖国桢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张其旭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总工,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前期科科长职务; 刘丰永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农村公路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黄素娟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科副科长职务; 邓云耀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陈荣凡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俞宗秋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六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朱高泳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七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七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职务; 胡芳芳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军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章婷婷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刘春龙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程科技科副科长; 张丽琼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前期服务科副科长,免去其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农村公路科副科长职务; 杨贤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前期服务科副科长; 林乃丰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运输服务科副科长; 陈崇敬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陈博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朱萍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庞淑和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七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吴肖乐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周传练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李大可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陈宗世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七中队副中队长; 免去柯洁琼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青苗同志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洪常龙同志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政务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胡志森同志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运输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罗佳音同志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政务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周志伟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王中柱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副科长(保留正股级待遇)职务; 免去温从化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周立伟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应新闻、许道蒙、黄文晴、黄素娟、刘丰永、邓云耀、俞宗秋、朱高泳、胡芳芳、章婷婷、刘春龙、杨贤、林乃丰、陈崇敬、朱萍、吴肖乐、李大可、周传练、陈宗世等19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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