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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平阳县萧江镇温家至刘宅桥头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的批复-1000万以下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211-330326-04-01-791052

平发改投资〔2023〕167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政府

项目名称:平阳县萧江镇温家至刘宅桥头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

行业类别:交通

建设地址:平阳县萧江镇,路线起点位于落马头村灵龙公路,终点位于落马村,最终与现状道路相交。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新建路线全长为0.817千米(其中0.388千米为已建道路),路基宽6.0米,行车道宽5.0米,路面工程为2509平方米,路面采用沥青砼结构,按四级公路(Ⅰ类)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15千米/时;全线共设置1座小桥,桥总宽6米,孔径为1*13米,上部结构为矮T梁,下部结构为U型桥台接承台钻孔灌桩桩基础;路线共有2处平面交叉,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5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13.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0.8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31.15万元。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萧江镇温家至刘宅桥头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2023年6月15日 

抄 送: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