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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3-135089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2023〕79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3〕79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先行示范”重点任务,根据《浙江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浙交强省办〔2022〕13号)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统筹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着力实施基础保障赋强、运营服务赋优、绿色智慧赋能、产业融合赋效和监督管理赋安五方面行动,提高城乡公交客运服务普惠均等水平,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坚持城乡公交客运的公益属性,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的发展格局,立足区域发展和交通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构建可持续的城乡公交客运发展保障机制。

(二)服务民生,便捷出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农村群众出行所忧所盼,着眼城乡公交客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公交客运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新时期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

(三)保障安全,统筹推进。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防控机制,实施精准管控。统筹推进改革创新与稳定发展,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全力打造供需匹配、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城乡公交客运高质量发展局面。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推动全县城乡公交发展实现“五个一”,即财政保障一个机制、线路规划一个网络、经营管理一个主体、运营服务一个标准和安全监管一个平台,基本建成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乡公交客运普惠服务体系,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过90%,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乘客满意度80%以上,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城乡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5人/百万车公里,构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共同富裕示范区交通出行幸福图景。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保障赋强行动。

1.加强顶层规划引领。县交通运输局加快编制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优化公交线网和站场布局,科学搭建“快、干、支”线网层级架构,有效配置公交资源,实现城乡公交服务一张网。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公交客运枢纽和换乘节点用地需求,支撑覆盖“县-镇-村”的公交一体化网络建设,推进城乡公交出行服务体系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突出城乡公交客运的公益属性,深化公交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市城乡公交实现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全过程一体化。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出行需求稳定的乡镇,鼓励城市公交线路向道路通行条件较好建制村延伸。实施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班线,具备条件的可参照城市公交线路实行特许经营。加快推进城乡公交经营主体整合,推动县域范围内经营主体公司化、集约化,实行“一县一公司”。(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提升农村公路网络。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载体,加强县乡道路改造和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加快高品质农村公路成网布局,改善城乡公交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结合线路客流量和车型配置需求,全面排摸农村公路瓶颈路段,将路段改造提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到2025年,全县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7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标“*”为牵头单位,下同)

4.强化公交站点保障。严格落实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等规划的城乡公交客运场站用地,保障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充电站等设施优先供给。在交通便利、人员集中区域,配建或改造提升运输服务站,鼓励“路、站、运”一体推进,在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项目时,将城乡公交停靠站亭同步纳入建设和管养,探索综合开发利用,培育新型综合小枢纽。推进建制村城乡公交站点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道路建设港湾式停靠站,或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设置村级公交候车站亭。万全镇、海西镇、南雁镇、山门镇、凤卧镇、怀溪镇、南麂镇、闹村乡、青街乡等还未建成公交首末站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综合考虑公交首末站与旅游集散中心相结合,加快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或公交首末站,力争到2025年底建设完成。由属地乡镇提供建设场地,做好场地围墙和“三通一平”(含场地填方),并无偿划拨给城乡公交运营企业用于建设公交首末站。城乡公交运营企业负责融资建设乡镇公交首末站,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统筹使用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要全面排摸建制村未建设港湾式停靠站情况,加快推进建制村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到2025年,全县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含公交首末站)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公交通达的建制村站点覆盖率力争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运营服务赋优行动。

5.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加强站场设施、公交车辆等维护保养,逐步完善城乡公交无障碍设施配建,积极营造舒适、文明的乘车环境,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客流监测分析,优化城乡公交客运发车班次和运力安排,因地制宜开行定制公交、特色公交等,提高服务精准性和多样性。制定与财政补贴挂钩的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公交客运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到2025年,实现县域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质量乘客满意度80%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加强特殊时段、特殊区域服务。合理调配运力、加密发车班次、优化运营时间、调整公交线路等,重点加强综合医院、农贸市场、商业中心等高频目的地的城乡公交直达服务。加强农忙时节集中用工、集贸市场赶集、节假日旅游等特殊时段服务。在客流相对较少的区域,进一步优化预约响应式公交服务,提升供给保障。协同村级公共服务机构,为乡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交预约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完善城乡公交票制票价。建立稳定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城乡公交运营企业的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考虑财政状况、企业运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健全“群众享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负担”的城乡公交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票制票价。原则上城镇建成区内执行不同路线一票制,建成区外执行一票制或阶梯票价制。科学制定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低收入居民等特殊人群票价优惠政策,鼓励城市公交换乘优惠政策向城乡公交延伸。(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8.积极发展全域公交。城市公交线网要向乡镇建制村延伸,构建城乡公交线路线网高度融合、服务标准基本均等的全域公交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三)绿色智慧赋能行动。

9.推广城乡公交绿色设施装备。加快老旧公交车辆淘汰更新,新增或更新的城乡一体化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辆外)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鼓励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综合道路通行条件、客流需求等,科学配置公交车型,防止盲目选择大型车辆。加快城乡公交车辆充电桩(站)等配套建设,满足车辆充电、维修、保养等需求。鼓励开展公交站场低碳化改造,积极推广节能灯箱站牌、光伏智能候车亭等。到2025年,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提高城乡公交智慧服务水平。推广应用公交卡(银联卡等)、移动支付等手段,实现城乡公交一卡(码)通行。积极开发推广城乡公交公众号、小程序、公交查询二维码、智能公交电子站牌等应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乘车服务。加快城乡公交智能调度和服务系统建设,探索公交智能化车载设备等应用,加快推进具备车辆智能调度、运行监测、客流分析、安全管控等功能的县级公交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制村城乡公交电子支付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城乡公交数字化服务及监管系统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产业融合赋效行动。

11.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依托城乡公交、快递进村等工作载体,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主体合作,共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线路、装备、人员等资源,降低农村物流配送成本。鼓励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在保障公交客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站内空间设施条件,兼容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等综合服务,实现“一站多能、一点共享”。充分利用城乡公交线路资源和合适车型,在保障群众安全乘坐的前提下,提供公交带货服务,有序发展“客货兼顾、定线定点”的客货邮合作线路。到2025年,争取创建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建成3个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开通3条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平阳邮管局)

12.深化交旅融合发展。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实现3A级及以上景区公交全覆盖。深化“公交+文旅”服务,围绕“一地一特色、一线一文化”要求,打造串联重要景区节点的城乡公交观光线。加快景区公交站升级改造,推动公交候车亭与慢行交通休憩驿站、公路驿站、旅游驿站一体布局,实现城乡公交与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监督管理赋安行动。

1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城乡公交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城乡公交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教育,密切关注公交客运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针对城乡站立式公交运营特点,制定运行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重点线路安全行车图,加强事故多发路口、临水临崖、转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安全管控。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城乡公交企业安全健康体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制度。到2025年,县域城乡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5人/百万车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4.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城乡公交客运线网布局,加大农村险路危桥整治改造力度,提高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合理选择城乡公交车型,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站立式公交的线路,须按规定评估后开行。全面推进城乡公交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加快推广动态视频监控、车辆安全行驶辅助系统等,提升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的动态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县城乡公交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5.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完善交通、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行驶、非法营运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提升城乡公交客运安全运营水平。参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城乡公交线路安全审核。建立健全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数字监管方式,提高行业整体智治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各部门、各乡镇各司其职的协同机制。结合平阳县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将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纳入重点任务清单,制定行动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构建城乡公交客运发展新格局。

(二)完善政策体系。建立与城乡公交客运公益属性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推行城乡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管理,提升城乡公交财政补贴绩效。要用足用好农村客运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和运营补助、公交车辆免征购置税等财政政策,促进城乡公交客运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考核督查。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见附件)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指标,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形成“一村一表、一县一档”的动态考核体系。要通过公交客运车辆、站场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强绿色出行推广宣传,形成支持和参与城乡公交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

附件:1.“城乡公交一体化率”指标说明

2.平阳县各乡镇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方案

附件1

“城乡公交一体化率”指标说明

一、指标定义

在建制村总数中,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的建制村占比。

二、计算方法

其中,城乡公交指运行于县(市、区)城区与乡镇、建制村道路之间(线路起讫点至少一端在乡镇或建制村),按照核定线路、站点、班次、时间和票价运营,服务于农村居民基本出行需求的公共汽电车客运及公交化改造的农村班线客运。

三、达标要求

(一)完善一个机制,实现财政保障一体化。建立稳定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城乡公交运营企业的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普惠定额票价,或根据线路长度实行阶梯票价。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班线,原则上在同距离道路客运班线票价基础上下调30%以上。

(二)构建一个网络,实现线网规划一体化。编制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规划对象涵盖所有建制村,城市、城乡公交客运及农村班线客运网络有机衔接、站点设施共用,城乡居民出行衔接顺畅,实现城市城乡出行服务一个网络。

(三)形成一个主体,实现经营管理一体化。加快整合城乡客运经营主体,完成个体经营、承包经营等主体的公司化改造,城乡公交线路实现公司化运营,车辆实行公车公营、集约运行。

(四)落实一个标准,实现运营服务一体化。实现城乡公交在站点设置、班次安排、服务方式、质量评价等运营服务标准化。

1.建制村停靠站点需设置规范化站牌,公布站点、班次、时刻等信息;

2.实现线路公交卡(或银联卡)支付、移动支付全覆盖;

3.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班次,原则上按照交通运输部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线路长度在30公里以内的日均发班次不低于6班,线路长度在30公里以上的日均发班次不低于4班。

针对人口稀少的建制村,在满足百姓出行需求的基础上要求: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建制村日均发班次不少于4班;常住人口500—1000人以上的建制村日均发班次不少于3班;常住人口200—500人以上的建制村日均发班次不少于2班;常住人口200人以下的建制村日均发班次不少于1班。

行政区域内全域开通城市公交的,班次不作硬性要求。

(五)建设一个平台,实现安全监管一体化。构建县级城乡公交数字化服务及监管系统,城乡公交车辆监控与卫星定位装置100%覆盖,途经建制村的所有城乡公交线路和车辆均纳入县级统一监管平台,更好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安全。

附件2

平阳县各乡镇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方案

为加快万全镇、海西镇、南雁镇、山门镇、凤卧镇、怀溪镇、南麂镇、闹村乡、青街乡等乡镇建成公交首末站,强化公交站点保障,参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规范》(JT/T 1202-2018),结合平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属地乡镇提供建设场地,做好场地围墙和“三通一平”(含场地填方),并无偿划拨给城乡公交运营企业用于建设公交首末站。

二、城乡公交运营企业负责融资建设乡镇公交首末站,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统筹使用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公交首末站建设规模标准

乡镇公交首末站根据停放公交车辆数及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数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三级公交首末站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建设乡镇:南雁镇、怀溪镇;

(二)二级公交首末站面积不小于1800平米,建设乡镇:山门镇、凤卧镇、南麂镇、闹村乡、青街乡;

(三)一级公交首末站面积不小于3600平方,建设乡镇:万全镇、海西镇。

四、公交首末站建设时间

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分两批次完成建设:

(一)第一批:海西镇、怀溪镇、南麂镇,力争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二)第二批:万全镇、南雁镇、山门镇、凤卧镇、闹村乡、青街乡,力争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