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俞作虎、李红艳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万全镇台头村西园路34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0925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09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俞作虎、李红艳
2023年 7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