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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3-07-04 来源: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俞作虎、李红艳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万全镇台头村西园路34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0925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09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俞作虎、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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