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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请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当地需求,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于8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附件2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双强”专班组(联系人:孙冰冰 18767750570;670570)。待省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后一个月内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业务咨询电话:

1.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联系人:兰兆忠1875778001(580018);

2.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联系人:雷恒13706632433(662433);畜禽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联系人:石磊13676724883(654833);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联系人:张传胜13868556886(656886))。


附件: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23〕27号)

2.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1 


浙农专发〔2023〕2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如期完成、投有成效,根据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号)、《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农业“双强”行动实施,树立项目化工作理念,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严格项目立项,规范项目入库,强化项目实施,加强指导服务和绩效评价,建立“钱随事走、整合集聚、绩效优先”的政策体系,打造统分结合、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全生命周期项目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绩效,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规划先行。各地要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管理细则和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等要求,突出“双强”攻关重点,协同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布局。围绕粮油和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分布特点、重点发展领域制定项目建设布局规划,突出保障“双强”攻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在品种、技术、装备和管理上取得新突破。要积极争取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农业设施用地,配套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项目落地。

(二)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立项和储备入库工作,建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认真谋划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规范项目名称,明确建设内容,切实做好项目论证,提高可行性、科学性。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等建立协同机制,共同参与项目设计、谋划。

(三)统筹资金安排。各地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不立项不入库不安排资金”的原则,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合适项目,经市级初审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竞争遴选方式,结合年度资金预算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会同财政按程序分配并下达资金和任务。

(四)完善实施方案。各地根据下达的资金和任务,按照相应项目建设导则(指引)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简表),明确项目内容、建设进度和绩效目标,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如需对项目进行调整的,按当地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并将调整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抄送市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五)规范项目实施。各地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组织好项目实施。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围绕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引进、示范、应用,创新技术和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政策、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调度,做好项目数字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情况和调度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六)强化绩效评价。各地要加强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要按照资金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和实施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加强绩效评价管理,按计划做好资金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谋划储备积极性高、项目建设实施绩效好的地区省级涉农资金按一定比例优先支持。

三、职责分工

各地要按照“统分结合、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原则,建立“牵头统筹、分工负责、分级落实、协同一体”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

省农业“双强”专班综合组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牵头做好项目规划布局、指南编制、进度调度、宣传总结等工作,具体负责重点突破试点项目组织实施。

厅计财处负责资金统筹、预算安排,会同财政和专班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和任务清单下达,统筹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厅业务部门负责相关项目的归口管理、实施指导、成效总结,承担归口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储备等指导,做好省级资金支持项目的评审、指导服务和进度调度等工作。项目管理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

省农业农村项目服务中心根据厅年度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协助厅计财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协同指导厅业务部门做好绩效监控评价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等。

各地要落实项目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加强项目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明确项目管理具体分工和程序流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项目实施到位,责任到部门、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专班统筹,抓好顶层设计,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协调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切实解决土地、资金等关键要素,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地要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开展,做好农业“双强”重点攻关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重点突破和省级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纳入厅领导“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指导内容,形成“一名领导、一个技术专家、一线指导服务”的联系服务机制。厅业务部门适时组织项目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现场指导,切实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指导,动态跟踪调度项目实施情况,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要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建设导则(指引)和实施方案、资金计划等要求,按时间进度做好项目实施。要在省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后一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方案连同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部门。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建设成效总结,收集整理项目建设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对重点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置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牌,提高项目公众识别度;对取得标志性、示范性成果的项目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分类管理分工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农业“双强”项目分类管理分工表

序号

项目跑道

具体管理责任部门

备注

1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种植业处、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农田建设处、畜牧农机中心(具体负责)、农技推广中心、水产推广站

2022—2023年单独立项的山区园地改造项目和种植业“五园”类项目分别由农田建设处、种植业处和农技推广中心负责

2

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农机化与数字化处、畜牧农机中心(具体负责)、“X”功能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3

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种植业处、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


畜禽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畜牧兽医处、畜牧农机中心(具体负责)


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渔业发展处、水产推广站(具体负责)


4

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注:若后续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调整优化的,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2

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省级 □区域性 产业         )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产业           )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良种名称         )

项目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对照项目建设导则(指引)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什么”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按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库棚房等)、农机设施装备、农艺措施、开展试验示范等分别表述。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总投资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自筹






项目绩效指标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和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确定绩效目标,如: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和能力建设目标、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所创建的模式、示范试验内容、良种繁育供种能力和范围、项目效益(经济、社会效益等)等明确的目标,至少3项。

设施用地(亩)

共  亩,其中:

已落实  亩

建设用地(亩)

共  亩,其中:

已落实  亩

是否落实用地空间:    □ 是      □否












注: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是县级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负责组织、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局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      



附件1

 

农业“双强”项目分类管理分工表

序号

项目跑道

具体管理责任部门

备注

1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种植业处、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农田建设处、畜牧农机中心(具体负责)、农技推广中心、水产推广站

20222023年单独立项的山区园地改造项目和种植业“五园”类项目分别由农田建设处、种植业处和农技推广中心负责

2

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农机化与数字化处、畜牧农机中心(具体负责)、“X”功能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3

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种植业处、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


畜禽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畜牧兽医处、畜牧农机中心(具体负责)


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

渔业发展处、水产推广站(具体负责)


4

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注:若后续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调整优化的,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2

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省级 □区域性 产业        

□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产业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良种名称        

项目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对照项目建设导则(指引)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什么”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按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库棚房等)、农机设施装备、农艺措施、开展试验示范等分别表述。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总投资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自筹






项目绩效指标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和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确定绩效目标,如: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和能力建设目标、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所创建的模式、示范试验内容、良种繁育供种能力和范围、项目效益(经济、社会效益等)等明确的目标,至少3项。

设施用地(亩)

  亩,其中:

已落实 

建设用地(亩)

  亩,其中:

已落实 

是否落实用地空间:    是     












注: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是县级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负责组织、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局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