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307-330326-04-01-757621 平发改投资〔2023〕220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 | 单位性质:政府 | 项目名称:平阳县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行业类别:水利 | 建设地址:平阳麻步镇 | 建设性质:改建 | 建设规模与内容: (一)工程布置及建筑物: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其他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 (二)工程总体布置及主要整治内容:①坝顶高程维持现状50.00m,坝顶宽度统一为3.6m,并在坝顶上下游侧均增设L型防浪墙(挡墙)及栏杆;对大坝下游一级马道以上坝坡进行放坡,坡比为1:2.0,采用砼预制块进行护坡,并抬高一级马道高程至42.90m,马道宽度1.5米;同时对大坝坝体采用充填灌浆进行加固处理。②对溢洪道部分堰体及侧墙进行提升改造。③对现状虹吸管进行拆除,在大坝左岸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方式新建DN500PE放水涵管总长105米,启闭机房布置在水库原管理房内。④库尾道路增设两孔钢筋砼箱涵,单孔过水断面尺寸为2m×3m,长度15.0m。⑤增设大坝监测及标准化设施。 |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4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202万元。 |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2023年8月1日 |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
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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