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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3年平阳县科技强农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实现项目评审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时间 2023年9月15日前 二、评审地点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三、评审方法及程序 项目评审程序包括评审准备、内部评议、专家评审等步骤。 (一)评审准备 1.研究院会同“农业双强”专班组初步审核评审资料。对于不符合资格的项目,将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2.研究院在准确把握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会同产业规划与新型农业专班组核定项目数量和类型,拟定评审方案。 (二)内部评议 1.由县农业农村局各专班相关专业领域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项目类型分组进行评议,每组参与评议的人数为3-5名,评议组的人员组成结构应科学合理。 2.评议一般采用会议形式集中评议。评审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主持评议工作,根据评分表(附件1)对每个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3.对参评项目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并根据评议结果综合排序。 (三)专家评审 1.专家评审组由省、市、县农业农村系统、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领域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人员组成结构应科学合理。 2.评审一般采用会议形式集中评议。评审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专家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项目负责人到会进行答辩。 3.对参评项目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专家组根据评分表(附件1)对每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参加内部评议和专家评审的专家,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规范化操作原则:评审过程坚持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所评审的项目技术有保密义务,主持和参与本次项目的专家应当回避。 (2)评审负责原则:专家按照评审评分表综合评价比较,对评审过程负责,最终出具评审意见。 (3)注重业绩和诚信原则:评审时,对项目负责人单位以往的工作业绩和信誉进行综合审查,经营业绩良好者排序优先考虑。 五、立项决策 1.研究院和县农业农村局以内部评议和专家评审结果为基础,围绕平阳农业产业发展对项目的需求度、项目实施的创新性及紧迫性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并按照不高于10%的比例按优先顺序提出备选项目,一并列入项目储备库,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 2.拟立项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后,报研究院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作出是否立项的决策。对拟立项项目被否决的,可以选择相应数量的储备项目予以立项。 3.研究院领导小组作出立项决策后,相关项目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研究院邀请专家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根据公示和复议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并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下达立项文件。 附件:评审评分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评审评分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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