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汇报(2023年7月)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平阳上下联动、奋进奋战,有力落实“半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半年度“七优享”工程各项指标任务进展总体顺利,均按时间节点完成进度,一季度考核获五星等次,二季度考核得分为735.92分,排名全省第26、全市第二(仅次于瓯海区737.25,全省第23),被评为四星等次,距离五星位次仅差3.09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公共服务重大项目进度。截至7月底,3个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8亿元,已完成投资3.15亿元,投资完成率112%,居全市第6。

二是民生实事项目进度。共涉及26项、121个具体项目。截至7月底,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民生实事平均进度达95%以上,全市前三;已提前完成17项,整体进度在90%以上的有23项(包括已完成的项目)。

三是七个优享分领域核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七个专项领域总体推进平稳,幼有善育、住有宜居考核均排名全省前十,获评专班五星等次。

“幼有善育”领域:得分87.7分,排全省第8、全市第1,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01个)达省定优秀标准,提前完成省示范性“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

“学有优教”领域:得分87.75分,排全省第68、全市第6。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数已达年度目标优秀等第,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数已于4月提前完成。

“劳有所得”领域:87.28,全省排名第27、全市排名第4。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92.94%,由全市末位提升中游水平,二季度欠薪案件打击率全市第一。

“病有良医”领域:得分93.18分,排名全省第61、全市第8。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同质同标体检、医学检查检验互认项次数等重点任务,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100%。

“住有宜居”领域:得分99.55分,排名全省第6、全市第2。提前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报送公租房、保租房建设经验入选省级优秀案例。

“老有康养”领域:得分86.62分,排名全省第79、全市末位。公办养老改革列入市共同富裕试点项目。

“弱有众扶”领域:得分93.84分,排名全省第51、全市第8。提前完成县级“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实现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16个乡镇全覆盖。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向上沟通对接不够到位。个别牵头部门对考核规则掌握仍不够彻底,当前省里对于部分指标的算法规则、考核方式常有调整,未能第一时间掌握变化将直接影响指标得分与排名。如民政助餐配送服务考核细则不断调整,最终完成数为21万人次,完成率仅为48%,未达50%被扣3分(全市仅平阳被扣分)。又如教育“两创”指标囿于原有年度任务路径安排,对省级部门实施过程性考核未能有效掌握,导致两个指标半年度没有得分,与先进地区拉大分值差距。

(二)专班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专班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对专班的部署推进还不够,牵头抓总流于表面,不能形成有效合力。牵头部门(科室)平时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科室)的职能关注较多、对专班内部其他单位(科室)的关注较少,导致领域内责任部门的指导不够深入具体,未能有效统筹各项指标任务攻坚,及时将考核规则、任务要求传达至“神经末梢”,影响了工作进度。如我县环浙步道已于6月30日前通过省级验收,进度率与完成率应为100%,但卫健部门与体育部门衔接不到位,导致我县此项失分。

(三)标志成果打造不够突出。从二季度考核结果来看,我县领导批示、工作交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加分内容严重不足。原因在于标志性成果梳理不够全面、挖掘不够深入、总结不够特色,不能提炼出典型做法和案例,相关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县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攻指标、破难题、抓进度,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有力有效落实,力争在三季度考核中获评五星等次。

(一)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七优享”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好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每周一研判,半月一例会,每月一通报,聚焦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压实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属地乡镇三方责任,全面推进民生优享各项工作,确保重点指标、核心指标争先进位,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提前完成。

(二)强化督导,全面提升民生实事质效。聚焦速度、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多维度要求,细化民生服务颗粒度,开展“清单式+专业小组化”督导,力争民生实事项目8月份全部完成,跑出民生实事“加速度”。

(三)重点突破,全面加快打造标志成果。聚焦标准化、均衡化、可及化、优质化要求,围绕“一老一小”、智慧教育、“医育结合”等创新领域,全面梳理总结平阳经验,确保每季度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上报一批典型案例经验,争取纳入省级推广。

四、相关建议

针对省考核细则提两点小的建议:一是过程性项目评分规则优化。有些项目是逐步创建完成的,本年度没有实际任务的,建议减少相关扣分。比如教育“双创”项目,有些县市区还没有完成的,或者下半年完成的,在评定得分时应充分考虑现实条件,优化评分规则,对于没有创建任务也适当给予得分。二是已完成的项目降低扣分幅度。对于已完成年度完成项目,有些项目平分规则都是按照最高完成率来评定得分情况,为反正各县市区内卷,建议降低扣分幅度。比如“弱有众扶”领域的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人数,我县二季度已完成320人,全年任务250人,完成率128%,在考核评定时按照最高完成率逐级扣分,我县仅这一项就扣3.26分(平阳离五星平分仅差3.09分),并且孤独症儿童人数是客观有限的,不能增加的,导致在后期该项目又会持续失分。又比如“病有良医”领域的医学检查检验互认项次数,该项目任务数1.3万次。上半年度完成检查检验互认项次数3.7463万次,完成率达288.18%,仅全市排名第8,也被扣了0.54分。建议一些项目完成率突破200%之后统一给予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