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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阳遗失声明
时间:2023-08-04 来源: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李朝阳因保管不善,将浙(2019)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24421号证书遗失,坐落为昆阳镇璟祥家园4号楼14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朝阳 

2023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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