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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莲遗失声明
时间:2023-08-08 来源: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徐德莲因保管不善,将平国用(2002)字第01-2291号/01a0195770证书遗失,坐落为昆阳镇西直街26幢42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德莲 

2023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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