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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9/2023-135717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首批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小学,县局直属小学:

为深入贯彻《温州市中小学指向“未来教育”课堂变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试行)》(平教师发〔2021〕18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双减”背景下的教学改革,助力学校完善“学习常规”的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提升学习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自主申报,学区统筹

请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学习常规细则,自主确定申报,学区进行统筹。各学区、县小名额分配如下表:

学区

(县小)

昆阳

鳌江

水头

萧江

万全

腾蛟

山门

县小

数量

2-3

2-3

2-3

1-2

1-2

1-2

1-2

1

2.申报材料

(1)申报学校需填写《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情况、实施成效、示范项目名称、实施过程等。

(2)申报学校需填写《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评估观察指标及自评表》(详见附件2),其中示范性指标观察点由学校根据实施情况撰写,自评内容和数据要求客观真实。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学校于9月15日前将《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表》(附件1)和《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评估观察指标及自评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稿(文件夹以“学校+示范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xm@pyjy.cn。

三、组织考核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过程管理,有效发挥其目标引导、问题诊断、策略改进的指导功能,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到申报学校现场考核“学习常规”创建情况,考核时间待定,具体流程如下:

1.听取学校汇报。校领导就“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情况进行10分钟汇报。

2.专家查看材料。考核专家组通过观课、巡查、座谈及查阅以本学期内容为主的台账资料(如作业本)等途径了解学校“学习常规”的创建情况。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专家组将考核的具体情况向学校做反馈。

附件:1.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表

          2.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评估观察指标及自评表

          3.《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试行稿)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办〔2023〕55号关于开展首批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