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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乡镇小学,县局直属小学: 为深入贯彻《温州市中小学指向“未来教育”课堂变革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试行)》(平教师发〔2021〕18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双减”背景下的教学改革,助力学校完善“学习常规”的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提升学习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自主申报,学区统筹 请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学习常规细则,自主确定申报,学区进行统筹。各学区、县小名额分配如下表:
2.申报材料 (1)申报学校需填写《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情况、实施成效、示范项目名称、实施过程等。 (2)申报学校需填写《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评估观察指标及自评表》(详见附件2),其中示范性指标观察点由学校根据实施情况撰写,自评内容和数据要求客观真实。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学校于9月15日前将《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表》(附件1)和《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评估观察指标及自评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稿(文件夹以“学校+示范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xm@pyjy.cn。 三、组织考核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过程管理,有效发挥其目标引导、问题诊断、策略改进的指导功能,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到申报学校现场考核“学习常规”创建情况,考核时间待定,具体流程如下: 1.听取学校汇报。校领导就“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情况进行10分钟汇报。 2.专家查看材料。考核专家组通过观课、巡查、座谈及查阅以本学期内容为主的台账资料(如作业本)等途径了解学校“学习常规”的创建情况。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专家组将考核的具体情况向学校做反馈。 附件:1.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创建申报表 2.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示范校评估观察指标及自评表 3.《平阳县小学生学习常规》(试行稿)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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